□ 秦俊杰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党要管党,就必须要管好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全党上下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广大党员干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气象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 加强理论武装 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作风反映的是形象和素质,体现的是党性,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党性。”党性,是党的性质、宗旨在党员个体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特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作风出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党性不强、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思想防线一旦松动,作风问题便会乘虚而入。作风建设的根本在于锤炼坚强党性,必须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理论武装,以理论清醒破除作风积弊。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放松主观世界改造、“总开关”没拧紧、思想滑坡、理想信念动摇等问题,要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要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深化认知、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将理论学习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淡漠、服务意识缺乏、作风漂浮、官僚主义严重等问题,要大力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不懈地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要虚心向群众学习,汇民智、聚民心,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变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政绩观错位、心态浮躁、违背规律、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及碰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躲着走、出了问题掉头走等问题,要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教育党员干部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准确认识并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干在实处、务求实效,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努力交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合格答卷。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权力观发生偏差、纪律观念淡薄、拒腐防变免疫力降低的问题,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生活存在作风不检点、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等问题,要深化道德教育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强化道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道德定力,自觉抵制错误、腐朽思想侵蚀,保持清正廉洁。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抓作风建设根本上要靠制度。制度建设是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关键。要通过构建覆盖学习、工作、生活等全领域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立足于超前防范,为党员干部划明“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用制度规范行为、改进作风。要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好工作目标责任制、行政问责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工作作风改进,增强服务能力、担当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接受监督约束,养成在制度“篱笆”中办事用权、在监督“探照灯”下工作生活的习惯。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要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以能力、业绩和作风导向选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发挥好干部选拔任用对作风建设的导向作用。 强化监督执纪 以刚性约束确保常态长效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要有纪律来进行刚性约束、来强制推动,以严格的制度执行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纪检监察、组织等专门监督部门要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掌握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动态,在监督上做到有的放矢、关口前移、事前防范、及时纠正问题。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要坚持“抓大不放小”,及时挽救轻微违规违纪干部。要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作风不检点等方面的问题。要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者,保护好在工作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成绩显著的同志。对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或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的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及时纠偏,帮助其终止错误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治理,防止不正之风扩大蔓延,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作者单位:玉溪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