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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A04版:四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让城市更具温度
——对玉溪建设“城市文明”的路径思考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4719
     俯瞰穿城而过的玉溪大河。玉溪市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公园城市”理念打造舒适城市空间,中心城区绿地率38.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97平方米,玉溪大河不仅是城市景观河,更成为守护市民生活的生态绿脉。 本报记者 沈阳 摄
   “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凸显了城市发展的人民属性,进一步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为建设人民城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并明确了“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6个方面的内涵,部署了“一个优化、六个建设”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如何深刻把握这一历史方位,主动适应这一重大变化,是摆在城市管理者和建设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价值追求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是城市的核心,城市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城市文明建设关键要着眼于“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发展目的、发展范围和发展过程等多个层面,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城市作为人类聚居的高级形态,应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彰显人的存在价值。人民性是城市发展的根本立场和核心取向。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基本价值主线,着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凸显人民主体地位,加快打造发展方向由人民引领、发展过程由人民参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城市新型共同体。       
    纵观城市发展史,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城市病的教训,使人们深刻认识到,城市文明的本质必须回归到“人”。城市文明建设的核心在于如何破解城市发展与人们生活感受脱节的问题,其根本目的是“让生活更美好”。城市文明建设首先必须回答人类究竟“为了什么发展城市”的价值取向问题。从价值目标追求来看,现代城市文明建设不再仅仅关注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更关注居民的主观感受和生活质量,更体现在居民情感和需要的提升上;从价值评价体系来看,现代城市文明建设则强调构建了一种多元的评价体系,将居民的主观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客观地反映城市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的切身感受,为城市治理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导向;从价值实现方式来看,传统的城市治理往往以政府为主导,居民参与度较低,导致城市发展与居民需求之间存在脱节,而“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文明建设,强调多元共治,鼓励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城市治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构成城市治理的多元主体。通过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鼓励居民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提升居民对城市的情感和归属感。
    从城市建设的维度来看,评价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发展品质最重要的价值标准,就是满足人们的生活、情感和精神的全方位需要。欧美国家在经历了城市病带来的伤害后,逐渐开始从城市的宜居性、可负担性、文化和幸福感等要素来推进城市的文明建设。针对城市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199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张家港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开展了中国特色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是将“建城”“治城”和“育人”“树人”结合起来,不仅关注城市的硬件设施建设,还重视城市的软件环境建设,不仅强调经济发展,还注重社会进步,不仅关注城市的外在形象,还重视市民的内在素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倡导文明新风、转变社会风气、提升市民素质、美化城市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2025年3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下发《202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明确提出,要加快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这意味着我国城市发展进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的新阶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分析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关于高质量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归属感”(以下简称“四感”)是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的价值取向。

人民群众的“四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立足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城市领域的生动实践。城市文明建设必须深刻把握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战略取向,始终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人民群众的“四感”这一价值坐标,与“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核心战略目标深度融合,使其成为衡量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科学标尺。    
    幸福感是指个体对自己生活质量的主观评价,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在城市文明建设中,幸福感是衡量城市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体现了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从价值定位看,幸福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其他“三感”的最终体现。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发展既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广阔的发展舞台,更要提供优质宜居的生活空间,更好满足人民的需要。未来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市民的幸福感,而市民的幸福感来自城市发展前景更广阔、公共服务更优质、生活环境更舒心安心、生活成本更适当等。
    安全感是指个体对自身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主观感受,是一种对潜在危险或威胁的心理防御状态。在城市文明建设中,安全感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是城市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安全感不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还包括社会安全、环境安全等多个方面。从价值定位看,安全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基础价值取向,是其他“三感”的前提条件。
    获得感是指个体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和经济发展所获得的实际利益和心理满足,是一种对自身获得成果的主观感受。在城市文明建设中,获得感体现了城市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是衡量城市公平正义的重要指标。获得感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获得,还包括精神层面的获得,如知识、技能、尊重等。从价值定位看,获得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关键价值取向,是连接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桥梁。
    归属感是指个体对所在城市的认同和情感依恋,是一种对特定空间的心理归属感。在城市文明建设中,归属感体现了居民对城市的情感认同和文化认同,是城市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来源。归属感不仅包括对物理空间的认同,还包括对社会关系、文化传统的认同。从价值定位看,归属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深层价值取向,是其他“三感”的情感基础。
    以“四感”为导向的城市文明建设,构建了城市发展有机的评价体系。其中,安全感是底线要求,是发展的前提;获得感是过程体现,是公平正义的直观反映;幸福感是终极目标,是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最终检验;归属感是情感升华,是社会凝聚力的核心。提升“四感”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成效是衡量城市工作成败最直接的试金石。    
    高质量的城市发展,是能够持续提升居民“四感”的发展。这意味着,城市发展要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升”,更加关注创新驱动的产业升级如何创造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升获得感),绿色低碳的转型如何提供更宜居的环境(提升幸福感),精细化的治理如何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提升安全感),以及历史文脉的传承如何塑造独特的城市精神(提升归属感)。换言之,“四感”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人”的价值内核,确保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障“四感”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路径与实践场域。“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嵌入民主协商机制。这一过程本身,就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现,不仅能集思广益提升治理效能,更能让市民在参与中感受到主体地位被尊重,从而深化对城市的认同,全面提升“四感”。总之,在这一价值体系中,“四感”不仅是城市发展的目标,也是城市发展的动力和评价标准。以“四感”为导向的城市文明建设,强调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形成以党委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协作、市民广泛参与的治理格局,激发广大参与者在建设韧性安全城市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以“四感”为价值导向推进玉溪建设“城市文明”的思考

    以“四感”为价值导向推进玉溪建设“城市文明”,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从实践维度来看,以“四感”为价值导向尊重市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市民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关注市民的需求和感受,把市民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城市建设和管理成效的根本标准;保障市民的权益和福利,让市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促进市民的全面发展,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以“四感”为导向的城市文明建设,需从以下方面推进。
    坚持发挥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共建共治共享是新时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坚持发挥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就是要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市民等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良好局面。在推进玉溪建设“城市文明”的实践中,应以归属感和获得感为牵引,激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主体效能:一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二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三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例如,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听取市民意见,让市民全程参与设计、监督与评价,使其在贡献才智的同时,获得实实在在的参与感和成就感。在公共服务布局中开展民意调查(精准满足需求以提升获得感),在社区治理中激发居民自治活力(共同维护安全感)。
    城市建设从“硬件建设”向“软硬兼施”转变。随着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文明城市建设也将从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向注重软硬兼施转变,既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硬件建设,也注重城市治理体系、文化软实力等软件建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强化城市建设的宜居性、包容性、开放性和人情味,让城市发展更具温度,切实提升市民的幸福感与归属感。玉溪城市治理的精细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未来,应在加强基础设施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治理“软件”和人文“温度”的营造。如着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增加普惠性托育供给,并继续围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优化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布局,让市民在身边触手可及的便捷与优质服务中感受城市的幸福温度。
    实现城市发展从“同质化”向“特色化”转变。随着城市发展理念的转变和文化自信的增强,文明城市建设将从同质化向特色化转变,注重挖掘和彰显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形成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城市发展格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这一要求将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向特色化方向发展。强调“特色化”发展目的是增强历史记忆,强化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市民的“四感”。以“特色化”塑造归属感,避免千城一面的同质化陷阱。玉溪的最大特色在于其不可复制的山水生态与历史文化。城市文明建设必须摒弃盲目模仿大城市的冲动,深耕自身独特基因。城市规划建设应显山露水,让生态美景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背景。产业布局上,应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文旅康养等绿色产业,让市民在绿水青山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将玉溪特有的文化符号有机融入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和文创产业,使市民在每日的生活场景中潜移默化地增强文化自信和乡土归属感。(作者:胡伟  单位: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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