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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628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 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11月3日发布6件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强化质量观念,充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这批案例贯彻“质量第一”理念,涉及化解工程质量僵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认定、司法建议助力工程质量问题源头治理等方面。在“某建安公司诉某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工程虽经竣工验收合格,但在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部分楼栋地下室渗水严重,法院判决承包人李某依法承担保修义务,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建设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于一体,相关责任单位应在各个环节对工程质量负责。在“某镇人民政府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单位明知设计图纸不符合规范仍按图纸对工程进行修复,导致工程始终存在质量缺陷。法院依据双方过错,判决双方均承担相应损失,督促建设工程各方参与主体切实负起质量责任。
    违法发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在建筑市场长期存在。工程层层转手,工程款遭层层盘剥,致使“瘦身”钢筋、问题水泥等偷工减料现象屡禁不止。在“朱某诉某劳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某建筑集团公司出借资质违法行为,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相关违法线索依法核实处理。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司法建议立案调查,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违法出借资质的行为处以罚款,促推工程质量问题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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