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饶平 文/图
在群山环抱的新平县新化乡的大山里,藏着两段被岁月尘封的山区教育传奇。新化书院与翔凤书院,这两座清代先后崛起的学府,曾以笔墨为薪火,在偏远山乡点亮文明之光。 如今,两大书院的建筑或已湮没于荒草,或仅存残垣断壁,但留存的碑记石刻、流传的先贤故事,仍在诉说着一段段关于教育、坚守与传承的往事,成为新化500余年历史文脉中最厚重的印记。
新化书院与城隍庙的经费之争 新化,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首置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明代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为直隶新化州,作为一方行政机构,曾是滇南沟通内地的重要节点。新化州设立后,寺观林立,城隍庙、关圣庙、三元宫等十余座建筑相继落成,形成了“庙貌巍峨,香火鼎盛”的景象。然而,“古州之地,山高路险,民多耕作,文风不彰”,这是早年间新化的真实写照。 清代乾隆年间,随着社会安定、人口增长,兴办书院、培育人才成为当地乡绅们的共同心愿。时任新平知县的庞兆懋深知“治政之要,莫先于兴学;兴学之要,莫先于建院”,在他的支持下,新化乡绅们发起了创办书院的倡议,选址于城内城隍庙附近,定名“新化书院”。这一举措,揭开了新化教育史上的新篇章,却也引发了关于香火田的争议。 书院的创办需要稳定的经费支持,而在以农耕为主的山区,田地是最可靠的经济来源。新化城西二里有一处名为泥戛旦(今为米革代)的公山,因关乎全乡水源,自古以来便有禁垦的乡规民约。新化州治理时期,这片土地由衙门内水火夫耕种荞麦,租金专供城隍庙香火;新化州被裁之后,虽由役户轮流耕种,但香火供给已渐趋艰难。乡绅们商议后,提出将这片公山变价出售,所得款项作为书院“膏火之资”(即办学经费)。 这一提议立刻引发了争议。反对者认为,这片土地“原供神祀”,擅自变价违背古制;更重要的是,此地为全乡水源地,耕种可能破坏生态,影响民生。“神祀不可废,食水不可碍”,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为化解矛盾,乡绅们最终达成共识:由全乡百姓“勉力捐募价银一百两”,作为“入书院作功德”的经费,而泥戛旦公山的地租则“永作隍祠香资”,不得挪作他用。同时,乡绅们还将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合乡捐银十八两购置的饶世熙田产,以及三元宫、“隍祠”遗留的多处田产一并定为庙产,确保城隍庙香火永续。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五月,这场持续数月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知县庞兆懋亲自批复,颁发执照,将相关约定勒石立碑,碑文即为流传至今的《新化书院香火田碑记》。碑文中明确规定:“城隍祠内所有每年地租谷石,永作香火,毋得欺隐、侵蚀,亦不得越界争占……倘有抗拗,绅士协同乡约禀官惩处。”此次裁决不仅解决了书院与城隍庙的经费之争,更以乡规民约的形式,确立了“神祀与兴学并重”的原则,为新化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化书院建成后,吸引了周边乡镇的子弟前来求学。一时间,“晨曦微露,书声盈耳;星月交辉,温故知新”。据民国《新平县志》记载,乾隆四十八年书院建立后,新化先后涌现出多位名士: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岁贡饶文琯,“学问渊雅,人品端方,著述甚丰”,并立下“尔小子为人,孝弟事实心为之,不要外貌欺假。头一要读书,读书要落实”的家训。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岁贡饶世有,获赠“进士”匾,此匾历经百年风雨,至今仍悬挂在新化饶氏宅院狮子门顶部。光绪丙子科进士郑德彬、咸丰九年(1859年)岁贡龚儒纯等,皆为书院培育的栋梁之才。 如今,新化书院的建筑已不复存在,仅剩下城隍庙大门作为历史见证。这扇硬山顶穿斗式结构的大门,高5.2米、宽4.8米,梁枋与斗拱处雕刻细腻,门板上褪色的迎客松、美人蕉等彩绘虽已斑驳却更显古朴。大门旁的新化书院香火田碑,历经数百年风雨侵蚀,碑上部分字迹已模糊不清,但碑文中关于兴学育人、坚守契约的记载仍清晰可辨。它不仅是新化教育史的实物佐证,更承载着当地先民“敬德、重孝、慕才”的美好追求。
翔凤书院与一位贡生的教育情怀 时光流转至晚清光绪年间,新化的教育文脉在一位名叫龚儒纯的贡生手中得以延续。这位饱学之士辞官归隐,回到故乡,创办了翔凤书院,为山乡的学子点燃了希望之光。 龚儒纯的家族,在新化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据民国《新平县志》记载,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龚氏先祖龚子和随傅友德大军入滇,“因宦云南留驻”;万历十九年(1591年),其后代龚尚信、龚尚智、龚尚仁兄弟随邓子龙将军进入新化,平定普应春起义后定居于此;崇祯五年(1632年),龚尚信在抵御阿迷州土官普名声暴乱时,因拒绝交出政权象征的“札付”,受尽酷刑,慷慨就义,被载入民国《新平县志·忠烈传》。到康熙年间,龚氏后人龚仔圣、龚仪圣定居新化曼干,成为当地望族。 出身于这样一个忠勇传家、重视教育的家族,龚儒纯自幼便深受熏陶。他“学多识广,善于诗文”,成年后考取岁贡,先后被任命为富民、宁洱两县学正。在任期间,他兢兢业业,致力于培育人才,“所到之处,文风大振”。然而,晚清的官场腐败不堪,民生凋敝,龚儒纯深感“仕途险恶,难展抱负”,遂萌生了辞官回乡的念头。 光绪十八年(1892年),回到故土的龚儒纯在曼干创办了翔凤书院。书院选址于曼干河畔一片隆起的山冈上,地势开阔,视野极佳。从河畔爬上山冈,需经一二十分钟的石阶路,山冈周围种满了青翠修长的龙竹,院内栽有一棵小桶粗的梅子树,站在书院遗址上,可眺望曼干河两岸的田园风光。“翔凤”之名,寓意深远,龚儒纯希望所有来书院读书的孩子,都能像凤凰一样展翅高飞,走出大山,成就一番事业。 龚儒纯亲自担任书院山长,他“躬耕不辍,诲人不倦”,不仅传授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等传统知识,更注重培养学子的品德修养。他常以家族先祖的忠勇事迹勉励学子,教导他们“为人当正直,为学当勤勉,为官当清廉”。在教学方法上,他主张“因材施教,学以致用”,鼓励学子“多问、多思、多练”,并经常组织学子走出书院,观察自然、了解民生,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与社会责任感。 在龚儒纯的悉心教导下,翔凤书院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许多学子毕业后,或考取功名,报效国家;或回乡任教,传承文脉;或投身农耕,教化乡邻,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文风之盛,甲于一方”的翔凤书院也因此成为新化乃至新平县西北部的教育中心。百年时光已逝,如今的翔凤书院建筑已不复当年模样。遗址中留存的几块残碑,部分字迹模糊难辨,但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食王水土者,应报王恩”等残存文字中,仍能感受到当年乡绅百姓对兴学育人的重视与支持。 新化书院与翔凤书院,虽创办于不同时代,历经不同的兴衰命运,但它们共同承载着新化先民“崇文重教、培育人才”的美好愿景,成为古代玉溪山区教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一篇碑铭,两座书院,半部新化教育史。站在新化书院与翔凤书院的遗址前,抚摸着历经沧桑的碑刻,仿佛能听到百年前的琅琅书声,感受到先贤们的教育情怀。虽然书院的建筑已不复存在,但它们所承载的文脉与精神,如同高山上的松柏,历经风雨而常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