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信任、爱护干部,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考核是引导干部行为的“指挥棒”,用人导向是最鲜明的政治导向、最有效的激励约束手段。健全科学规范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引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干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抓手,也是常态化纠治政绩观偏差、树立干事创业正确导向的制度保障。 政治标准是干部考核评价的第一标准,是确保政绩考核评价工作不偏离正确方向的前提。干部政绩观是否端正、干事方向是否正确,首要在于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担当是否到位。衡量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过硬,关键要看是否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谋划工作、推动落实的前提,自觉把分管工作、地方发展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各级干部必须以坚强党性校准政绩观、校正干事方向,始终坚持政治原则、扛起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推进。 政绩为人民而树,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干部政绩考核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重要评价标尺,纳入考核体系并放在突出位置,让考核反映民心所向、民意所归。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聚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那些热衷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对那些只顾表面光鲜、不顾发展实效,遗留发展后患、损害群众长远利益的干部,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依规依纪作出调整,形成“调整一个、警示一批、带动一片”的震慑效果,持续涵养实干为民、担当作为的优良政治生态。 同时,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区分干部干事创业中的不同情形,厘清经验不足的探索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规、改革创新的试验尝试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无心无意的工作过失与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实事求是容错纠错、审慎界定责任,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干部创造性开展工作,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摒弃“唯GDP、唯增速”的片面考核思维,不能再以简单的数字增长论英雄,要在考核评价体系设置上,坚持质效并重、统筹兼顾,合理优化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社会稳定、生态保护、产业升级等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科学化的政绩考核格局,引导干部树立重质量、重效益、重长远、重民生的正确发展导向。政绩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精准施策,杜绝“一刀切”“一锅煮”的粗放考核模式。立足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发展定位和民情政情,推行差异化、精准化分类考核,切实提升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一些地方考核指标过多过繁、督查检查频次过密、台账资料过度留痕,导致基层忙于应付检查、准备资料,挤占了以实干出政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间和精力。要坚持减负增效、抓大放小、突出重点,持续深化基层减负工作,精简规范考核事项、优化考核流程、摒弃形式化考核要求,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摆脱文山会海、迎检备战的束缚,把更多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抓落实、干实事、出实绩、促发展上,真正让考核服务实干、赋能发展。 健全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始终以政治标准为根本、以人民立场为核心、以精准考核为抓手、以从严监督为保障,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营造重德才、重实绩、重担当、重长远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求真务实、久久为功、真抓实干,以优良作风创造过硬业绩。 (作者单位: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