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元江县从四个方面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2005年,县财政拨入“三免一补”专项经费148万元,并且按月拨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再由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分配到学校使用,同时以小学30元/生/年、初中60元/生/年的标准,安排拨入生均公用经费;三是从2006年起,在全县县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推行“校财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四是强化教育收费监督检查。 (元江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