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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杨荣珍)“五一”节期间,江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辖区内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及旅游人员用药用械安全。
专项检查以县城、交通沿线及星云湖、抚仙湖沿岸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城乡集贸市场和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与工商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车辆11辆次,检查药店、医疗机构78个,城乡集贸市场2个,查处使用、经营过期药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及从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等各种违法行为,其中涉及药品经营企业23起,医疗机构7起,共处罚款24776.5元。
编辑:陶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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