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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倪吉华 记者 林娜)很多车主对于全车盗抢险的概念非常模糊。在投保时明明购买了全车盗抢险,但日后发生某些“盗抢”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则被告知拒赔,不少人对此充满疑惑。记者就全车盗抢险的相关问题咨询了太平洋产险玉溪中心支公司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某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称车子被撬开了车门,放在车里的1万元现金被偷走,车主以投保了盗抢险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那么,该车主是否能获得理赔呢?结果是不属于理赔范围,理由是车内物品被盗不在车辆盗抢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
那么,全车盗抢险究竟可以保什么呢?专业人士以太平洋产险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条款为例,进一步阐释了这一险种的具体保险责任。据介绍,根据该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保险机动车(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六十天未查明下落。二是保险机动车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是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即赔偿条件必须为整车被盗、被抢,且公安机关立案,如盗抢未遂则不属于赔偿范围。所以,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都属于全车盗抢险的责任免除事项,是不予赔偿的。另外,全车盗抢险承保的范围是车辆本身,像现金、电脑等经常被放置在车内的物品都不属于承保范围。因此,专业人士提醒广大车主,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上。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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