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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蒋燕 龙伟摄影报道)6月3日,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大会召开。这标志着该行组建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正式进入筹备阶段。作为云南省首批批准设立的两家试点新型金融机构之一,该行将于本月底在红塔区研和镇挂牌开业。
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由玉溪市商业银行牵头,联合3户企业法人和11位自然人入股组建。总部设在研和镇,并将在大营街镇和北城镇设立支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方案》、《关于同意出资设立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的议案》等文件。15位发起人、玉溪银监分局局长穆云川、副局长杨杰、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陈文玉、红塔区副区长张春玉参加了当天的会议。
会上,玉溪银监分局局长穆云川说,村镇银行的设立,旨在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玉溪银监分局欢迎企业、企业家入股村镇银行,直接参与新农村建设,欢迎产业资本加入玉溪金融资本,欢迎玉溪企业加入银行业。他说,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的筹备工作,得到了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法律程序完备,由玉溪市商业银行牵头成立,也为这家新成立的银行提供了成熟的技术、业务平台。穆云川表示,玉溪银监分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切实维护银行业的安全,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陈文玉说,筹备成立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是玉溪经济、金融共同发展,银政、银企合作和玉溪金融改革发展的结果,体现了玉溪经济、金融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他表示,筹备成立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是玉溪金融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举措,向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红塔区副区长张春玉表示,村镇银行在红塔区试点,是红塔区经济发展走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前列的体现,对新农村建设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红塔区政府将全力支持玉溪市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的发展。
2006年底,国家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选择在四川、内蒙古等6省(区)开展试点工作。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创业发展,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现已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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