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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普志雄)新平县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增强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识,为合作社发展大造舆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努力实现农民增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办法,实行零收费、近距离、无障碍的登记服务,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强与税务、农业等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及时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和监管的新方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新平县工商部门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8户。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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