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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的相应措施

http://www.yuxinews.com 2008-6-18 16:28:00

    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厚,并且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保护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历来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项工作做得更加主动和自觉。但从这项工作所面对的复杂局面和肩负的艰巨任务来看,有许多问题急需我们进一步明确认识、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普查,摸清家底,是实施保护的基本前提。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多样,存留状况复杂,实施普查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从中央到地方都应制定科学的规划,及时组织队伍,做出周密安排。有的项目还可先行试点,而后全面铺开。要对960万平方公里国土和56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殊非易事,在工作方法上,要进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有的遗产处在濒危状态,要结合普查组织力量抓紧抢救。同时,普查工作要抓住重点,采取专家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保证质量,稳步推进,力争有广度、有深度,保证较好的效果。

    对普查获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按照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创造各种条件,逐一做好保护。环境保护、发展保护、收藏保护、档案保护等等做法,都是可以采用的手段。其中,环境保护是指整体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其所在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之中。如贵州省曾于1997年10月通过国际合作,建成了我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村寨作为文化生态村进行生态意义上的保护。广西、内蒙古、四川、新疆等省区也都建立了各自的生态博物馆和文化生态村,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发展保护是指在发展过程中实施保护。如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显然很不现实,如果将其融入现代生活,促进新的发展,不仅可以丰富现代人的精神生活,还可以维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传承;收藏保护是指对普查获取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实物资料加以收藏和储藏,或充实各类文博单位,或供研究机构及教学单位利用。如中国艺术研究院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收藏了唐宋以来的历代古琴80余张,琴谱达2000多册,为全国之最。我国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古琴艺术为第二批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成功,得益于中国艺术研究院几十年来收藏珍贵资料的结果;档案保护是把这些通过各种渠道积累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及实物,通过登记、分类、整理,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和档案化。存档的方式可考虑利用文字、摄影、录音和录像等手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立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档案库。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遗存固然重要,但其重点保护对象,依然是人。这不仅因为作为文化的物是人所创造出来的,而且因为人是文化最为本质的核心载体。因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首要的任务是要保护人,保护那些被称为“活化石”的文化掌握者包括各类艺人。目前,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环境并不是很好,有的人生活清苦,传统手艺不能维持生计,有的人的作品不能被收藏,有的技艺因种种困难无法传承下去。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要以人为本,保护传承人的工作刻不容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当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总之,只有认识明确了,工作扎实了,措施齐备了,手段得当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会健康推进,作为我们民族“精神植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才能够蓬勃发展。(作者:张亚昕)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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