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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将加快家电产品优胜劣汰

http://www.yuxinews.com 2008-9-4 14:36:00

    今年7月1日起,国家规定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等9类69种产品必须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并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消费者登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输入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即可查询产品真伪。自此,这九类产品有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电子身份证”,而消费者也拥有了一新的维权 “武器”。

  家电消费维权的前世今生

  为保证家电行业自身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消费权益,国家及其相关部门,企业、乃至经销商为此作出了多种努力,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方面是卖场为维持经营信誉而对消费者提供的三包服务(即在时间限定内包退、包换、包修)。一方面是制造企业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的产品“召回制”,即企业主动公开负责任地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召回。对于国内家电业而言,召回制一向被制造商视为“雷区”而不敢轻易触及,但07年志高空调大胆地将召回这一“坚冰”率先打破。

  再一方面是今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9类69种产品全面实施电子监管相关措施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其中家用电器产品在数量上位列第二,包括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的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制冷量不超过2.1万大卡/小时的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电烤箱、微波炉、吸油烟机等家用电器。

  据了解,目前为止,海尔、美的、格兰仕、志高等一批知名国产企业已经申请或正在申请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并对多项产品陆续全面附码。其中只得一提的是,海尔入网附码产品种类最多,涉及热水器、电冰箱、空调、家用电动洗衣机、燃器具等多种产品。另外,部分外资品牌也不甘落后,比如: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在今年4月份,就将部分空调产品入网附码,且附码产品量高达324。

  家电行业显露独特状况

  作为一项新的维权举措,其出台在受监管行业里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家电行业也不例外。但在共同的议论声中,家电业又显露出自身独特的状况与问题。

  状况一:买卖双方对新举措知之甚少。笔者在国美北京西三环店某洗衣机专柜询问关于电子监管码的相关问题,销售人员一脸困惑地反问:“什么码?不知道。”随后,又询问了吸尘器、微波炉等其他专柜,得到的回答也如此。反过来,笔者又询问了部分消费者,他们也纷纷表示对监管码一事不知情,但当得知了监管码的实施与作用以后,又表示非常赞成。由此,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家电专家陆刃波认为,有些家电企业可能根本没有加入到监管行列中来,而有些已经附码的家电企业可能在下达与传播上出现了脱节,成了目前“有做而未果”的状态。

  问题二:增加了企业负担。电子监管码的实施,引发了受监管行业的广泛争议,反对声音尤为突出。但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家电专家陆刃波认为,就家电行业本身而言,应一分为二的看待。对于部分专攻于小家电生产的企业,也许正像他们所认为的,电子监管码不符合很多企业的现状,只能为企业增加负担。强制执行的后果是造成赶工、盲目投入, 加上技术不成熟等问题,最终造成电子监管码实施不到位。 而对于那些主要生产白电的企业,由于产品相对利润较高,电子监管则不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相反还会推动企业产品质量与诚信的提高。

  状况三:家电监管范围窄小。目前加贴电子监管码的家用电器主要集中在白电和小家电产品身上,对于消费类电子产品还没有做出计划;而另一方面,国内家电企业对这一维权举措反应十分积极,外资品牌表现则相对平平,西门子、LG等相当一部分企业仍没有加入电子监管网 。因此,要使消费者权益得到全面的维护,需加快这两部分扩大发展的进程。

  新维权武器加速家电企业优胜劣汰

  相关人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电子监管码的实施,有利于加速家电企业的的优胜劣汰,尤其是小家电产品。像电饭煲、室内加热器、电磁炉等这样的小家电产品,由于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且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而利润相对较高,所以很多小作坊如雨后春笋般地涌入这片市场,通过仿制品牌名称、压低价格等手段顺利流进卖场、家庭。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却又无法找到责任人。电子监管码制度实施后,可以使这些质量不过硬的家电产品在卖场进入与消费者选择的双重守门中被淘汰出局,从而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据规定,纳入强制监管的产品不贴相关标识,即属违法行为。这就意味着电子监管码已上升到了法律高度,家电行业的法制化又向前迈出了一步,从而加快了行业的整合步伐,清除了低价劣质产品的同时,保护和发展了牌企业的优质产品。

  总之 ,电子监管这一举措的核心在于维权,即便再受争议,也会推动家电行业的洗牌与发展,从而根本性维护消费者权益。要使其发挥最佳效用,我们认为,需要企业、渠道、媒体以及消费者多方协同努力,做到有的放矢、进而推动家电行业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新闻链接:近日,另据消息,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备受瞩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删除了与“电子监管码”相关的条文。

来源:网易科技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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