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成绩领取:请考生于5月23日至31日到红塔区招生办领取。
二、毕业证办理:
1、办证时间:2007年5月23日—31日(双休日照常休息);
2、办证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某一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考完过关,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有实习、实践、论文答辩的按要求完成。
3、办证需交材料:
1)、浅蓝同底小一寸彩照四张;
2)、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各三份;
3)、本专业所有的单科合格证及有关材料,包括实习、实验或论文答辩合格成绩单;
4)、办证学历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填审批表一式三份,一律用碳素笔认真填写。
注:1、基层意见处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2、审批表上学历填写欲办证学历。
三、护理实习与查分:请考生于5月23至31日到招办登记办理
请各位考生按时来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红塔区招办
2007年5月21日
来源:红塔区教育局
编辑:施慧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