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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徐瑞伟 林娜 文/图)

看望慰问农民工

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帮助下,农民工终于可以签字领工资了。

“两法”宣传现场接受农民工咨询
去年,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监督落实“两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举报投诉专查等举措,共为196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59.983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平安和谐玉溪建设。
看着成绩,回忆起一个个讨薪无望的农民工最后在执法人员帮助下喜领工资回家过年的场景,主要负责农民工维权和工资追讨工作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杨益昌内心充满着欣喜与无奈。
459万背后的辛劳
今年,眼看着春节一天天临近却仍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普某心急如焚,在外辛辛苦苦打工一年,好不容易熬到春节,本想拿到工资采购点玉溪特产后,赶回家与家人一起过个团圆年的他,最后却因为老板拖欠工资而不得不无奈地两手空空踏上回家的路。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和另外几个也没有拿到工资的同乡来到昆明火车站等候开往老家的列车时,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却不辞辛苦地从玉溪赶到火车站,将为其追讨的工资全部交到了他们的手中。
捏着自己辛苦一年的血汗钱,普某热泪盈眶,握着执法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我做梦也没想到还能在回家前领到工资,而且还是你们亲自赶到火车站送来的。真是太感谢了、谢谢了!……”据悉,此次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到火车站为农民工送去了10多万元的打工钱。
虽然这样的场景对于杨益昌和他的同事们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但每当看到农民工捏着追讨回的工资、眼含泪水不断地向他们道谢时,仍让他们感到欣慰不已。“因为这些工资不仅是广大农民工的血汗钱,也凝聚着我们全体执法人员的心血和努力”,杨益昌说,“在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常需要多次往返工地。遇到老板故意逃避时,为了一个人的工资我们都可能在工地一守就是好长时间,这期间连口水都喝不上”。
这样的工作性质也决定了他们根本不可能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只要接到举报或投诉电话,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会迅速赶往现场。杨益昌最后感慨地说:“人家其他单位是遇到过年、过节放假就开心,而我们是越遇过年、过节越担心。每逢年节,不断打进的求助电话让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无法停下工作的脚步”。唯一让他们欣慰的,就是看到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人数、金额的不断升高和一张张经历了失望后的农民工惊喜的笑脸。
执法维权道路上的无奈
随着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劳动执法监察的深入人心,也给杨益昌和他的同事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和无奈。
杨益昌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随着执法宣传力度的加大,“劳动执法部门能帮助农民工维权”这种意识已日渐深入人心。大部分农民工在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时,都会主动拨打投诉电话。这些举动着实令人感到欣慰,说明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增强。
但随之而来的是,部分农民工把劳动保障部门看成是包办百事的单位:找不到工作,找劳动保障部门;没钱吃饭,找劳动保障部门;路遇伤害,找劳动保障部门;回家的车太挤,找劳动保障部门……在他们看来,不论碰到什么困难只要往劳动保障部门一站,就能得到解决而且是我们必须解决的。杨益昌说:“就在今年春节前,还有个农民工因火车挤难买票,跑到单位上要求帮他去买张火车票;有个没拿到工程款的承包老板,发包方不找反倒天天跑到我们单位来坐着,要不帮他讨回所谓的“工资”他就不走,感觉就像是劳动保障部门欠他一样……”
这些本不属于劳动保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就因为一些人的不了解,不仅加大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量,还严重干扰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正常工作。杨益昌最后无奈地反问“你说干我们这行是不是很怕过年过节?”
劳动维权 法律意识是根本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宣传力度的加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我市,为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和谐玉溪建设,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用工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方式,通过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执法年审、诚信等级评价等有效措施,加强对用人单位或劳动用工的管理,并在各县区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更多便利渠道。
这些措施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劳动者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仍然存在,究其原因,需要广大劳动者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杨益昌告诉记者,部分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一方面是用工企业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所致。比如在建筑等行业中,由于存在层层转包、分包情况,企业未按规定直接将工资兑现到农民工手中,而是支付给处于中间环节的下级承包商。在这条链上,任何环节出现问题,最终受害的还是农民工。
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存在着与用工企业之间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协议就打工,或只是简单达成口头协议,致使权益受到侵害时,却拿不出任何有法律依据的合同协议。而劳动执法监察部门在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中,也因缺乏证据而增加了执法难度。
此外,也有少部分农民工趁劳动执法监察部门帮助其追讨工资之机,乱报工日、工价,或被未收到工程款的中间承包商利用,把自己的工资与工程款混为一谈,上报劳动执法监察部门,无形中带来执法困难。
因此,各级各部门在建立健全劳动维权法律法规,加大农民工维权执法力度的同时,更需要广大农民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必要的诚信意识,以便劳动执法监察部门能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支招农民工维权
有多年执法实践经验的杨益昌指出,由于农民工在主观上存在维权意识差、维权能力不强,再加上流动性大等因素,加剧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要想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农民工就要从事前、事中、事后尽可能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求职时最好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或证照齐全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其次,工作期间要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等,并注意相关证明材料的收集、认可和保存,如欠条、工作牌等。
再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其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我市专门为劳动者开通了绿色通道,如果劳动者想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就可得到免费服务。其二,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我市及下辖各县区均已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劳动者直接拨打投诉电话便可。这也是目前劳动者采用较多的一种方式,杨益昌介绍说,仅去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接到投诉报案496件,经查证立案361件。其三,农民工还可采取向人民法院申请欠薪支付令的方式进行维权。
杨益昌最后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不论选择何种方式维护自身劳动合法权益,最重要的一点是:只有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保护意识和能力,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才能争取有利局面,促进各种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有效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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