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马安吉) 根据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明确重点,加大投入,社会各方支持配合,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市、县区党委、政府制定了明确的工作意见和规划,有序建设;二是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市与县区上下互动,形成合力;三是加大投入,注重落实,增强建设效果。全市新农村建设起步好、发展好,有了新变化、新气象、新发展。
但是,我市新农村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不少农村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不甚了解、缺乏认识。有些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有的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建新村,对新农村建设持观望态度,等、靠、要,畏难情绪突出。二是对点上的工作比较重视,对面上的工作重视不够,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还未完全调动起来。三是新农村建设规划滞后,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四是重视解决村容村貌问题的程度高,对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视不够,农村普遍存在难找发展出路的问题。五是新农村建设存在笼统号召、粗放安排的问题,没有区分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因地制宜作出细致安排,边远地方与较发达地方、平坝地区与高寒山区一样要求。六是督促指导不够,总结交流不够,没有建立考核机制,工作推进缓慢。
如何实现市委提出的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思想认识。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农民身上,切实解决对新农村建设不了解、缺乏认识的问题,调动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发挥好他们的主体作用。要研究和改进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针对农民难开会的问题,突出解决宣传入户问题。
科学制定规划,分类指导工作。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县与县之间,县内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都存在着极大差距,应根据不同地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好工作。在分类指导中,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当地条件干成一件或几件事情,让农民得到实惠,看到成效,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抓住发展根本,增加农民收入。新农村建设,说到底是要使经济发展、农民富裕。因此,要把经济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目前,主要是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在农业发展上要“宜菜则菜,宜果则果”。
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开展新农村建设,要讲求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成效。要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调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大力鼓励、表彰干得好的地方。
继续加大投入,搞好支持帮助。全市广大农村集体积累少的情况较为突出,政府投入不够,很难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干出成效来。按照中央“二个趋向”和“多予少取”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好我市财力较好的优势,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要科学统筹安排,把政府投入资金用好,用出水平,用出成效。
建立考核机制,加大督促力度。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加大工作督促力度,防止工作中形式主义、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情况发生。要按照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乡镇对村委会的考核办法,实行新农村建设工作层层考核,通过督促,产生动力,有效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新农村建设必须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市、县区委,市、县区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体现在每个环节之中。一是强化市、县区新农村建设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特别是工作班子中要有一批具有领导能力,懂得农村工作的同志负责;二是要突出乡镇党委、政府这个关键,切实落实好新农村建设工作;三是要发挥好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的作用,带领农民干出成效。
编辑:矣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