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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文/图


策划人语
50年前的4月27日,151位当时的党和国家高级干部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在一份《倡议实行火葬》的倡议书上亲笔签名,庄严承诺身后不保留遗体,实行火化,从而掀开了新中国殡葬改革史上崭新的一页,对我国的移风易俗和环境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与殡葬改革初衷相悖逆的丧葬现象却没有随之消失,相反却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势头,大操大办宴请宾客亲属、大兴土木树碑建墓、建空墓、圈坟地、土葬、棺葬、火化后二次棺葬的现象依然盛行,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依然存在。 近期,本报记者对玉溪的殡葬行业展开了采访调查。调查发现,玉溪的殡葬改革同样不容乐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形势和步伐极不相称。玉溪的殡葬事业到底呈现出怎样一个现实?请看本报深度报道部特别策划的相关报道——
2005年1月1日,《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出台实施,曾经一度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不过,在《办法》实施了一年多后,玉溪的殡葬工作并没有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取得较大进步和显著效果。据了解,玉溪目前的火化率仅保持在5%左右,远远低于全国50%的水平。是殡葬成本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玉溪的殡葬改革难以推开?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丧事花费惊人
从成本的角度来考虑,玉溪人在丧葬上面临着巨大的负担。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未纳入强制火化范畴的农村、山区丧户,一件土葬丧事办下来,花费多在8000元到10000元左右。这样的花费对经济尚欠发展的农村群众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经济负担。 农村社会大操大办丧事而导致铺张浪费的情况普遍存在固然让人心生隐忧,不过,城市、坝区这些文化知识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区域的丧葬事业并没有半点让人乐观的地方。 玉溪中心城区某单位的李光明向记者出示的一份丧事账单显示:医院太平间:寿衣510元,换衣费、整容费500元,冷藏费每小时60元,小计2000元;殡仪馆:运尸费90元,火化费220元,骨灰盒866元,加上花圈、爆竹、烟酒,糖果等各种费用小计2000元;南陵园公墓:墓地费用27900元;请客2000元。总计花费35000元。按照李家的开支账目,不算墓地费用,一件从简且相对体面的丧葬费用就需要7000多元,李光明说,即使是选择最低价格的墓地,一件丧事少了15000元是办不下来的。 在玉溪,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社区,无论是土葬还是火化,少了一万元是办不下一件丧事的,这是玉溪人不能不面对的一个普遍现实。当然,这种花费也总被各级党委、政府和一些有识之士视为浪费和愚昧之举,是应该“移风易俗”的,与“节俭文明办丧事”的价值观不符合。
“吃不饱”的殡仪馆
在公众对高昂的丧葬成本的指责声中,殡仪馆总是被放在被指责的最前面。不少人认为,玉溪人之所以不愿意让亲属遗体选择火化“主要是殡仪馆的刀太快了”。而在记者对丧葬成本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殡仪馆的费用约为2000元左右,在殡葬成本中所占比例并不大,而与此同时,殡仪馆面临着生产不足的“饥饿”状态,并没有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赚得钵满盆满。 元江殡仪馆承包给外地老板,一年2500元。一年火化的遗体大约30至40具,而且大多来自思茅墨江或因车祸等非正常原因致死的外地人。本地人仍然选择在自家的祖坟上土葬,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例外,到殡仪馆火化的寥寥无几。据透露,在元江殡仪馆,一具遗体从火化到装骨灰盒,1000多元钱就可以搞定。不过,这种“死法”在当地并没有人问津。 玉溪市殡仪馆是红塔区民政局下属的一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过,即使是这个被公众多有指责的殡仪馆,其目前的生存处境也不算太好。据该殡仪馆馆长壮启建介绍,自殡仪馆建成以来,遗体火化的数目从最初的几十具到上百具,去年达到550具。以去年为计,该馆每天火化的遗体平均不到两具,四十分钟就可以完成一具遗体火化的两个火化炉严重处于闲置状态。该馆现有正式工6人、临时工7人,以目前的情形来看,该馆还得靠红塔区政府补贴一定的经费才能维持正常运转。“十年前,火化一具遗体的费用是220元,现在还是220元,而燃料柴油的价格却涨了好多倍。” 壮馆长介绍,目前到殡仪馆火化的遗体主要是各种非正常死亡者,且多为非正常致死的外地人,玉溪本地人几乎是清一色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占一半多一点。今年截至目前,玉溪殡仪馆接纳的火化遗体只有250余具,玉溪要在今年达到10%的火化率尚有难度。
并非钱的原因
据了解,玉溪目前的火化率仅保持在5%左右,远远低于全省50%的平均水平,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实仍无太大的改观,殡葬改革缓慢的步伐亟待改变。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在多个方面都走在全省前列的玉溪人在殡葬事业上却走在后面呢? 也许是受媒体相关报道的影响,抑或确实是亲历的感受,在采访中,“殡仪馆收费项目太多,太高”是不少人对玉溪火化率低下的普遍解释。也到是,运尸要钱,火化要钱、骨灰盒要钱、公墓墓地要钱、寄存骨灰也要钱,金钱的花费贯穿着整个丧事的始终,而且延绵不绝。在动辄数万元的开销面前,许多丧户对到殡仪馆火化望而却步,以土葬为主的丧葬形式仍然在玉溪大行其道。而事实上,土葬遗体和火化遗体后寄存的花费相差并不是太大,基本上都在10000元左右。 有关人士分析,玉溪殡葬火化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其实还是传统的丧葬观念作祟,“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观念仍然占据人们的思想。不过,在强大而不可违逆的政策面前,受传统丧葬观念影响的人们总要寻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或泄愤,当人们不得不按照政府主导设计的殡葬程序来办理丧事时,殡葬程序中出现的高昂收费自然成为众矢之的,高昂的丧葬成本成为阻滞丧葬改革的最好理由。 如果说“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观念是玉溪推行火葬的客观障碍的话,基础设施的不足就是重要原因了。据了解,玉溪目前仅有殡仪馆两个,一个在玉溪,一个在元江,除红塔区外,各县在殡葬事业的投入上几乎为零,点单面广的基础设施在投入上决定了玉溪在火化率的提高上难以突破。
深度观察
殡葬改革呼唤执法队伍
2005年1月1日,《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出台,其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全市辖区内城镇居民区、农村坝区划定为火化区;山区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可以土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后,应当火化,不得土葬),各县区实行土葬的地区应当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逐步推进遗体火化。” 不过,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办法》似乎并没有对玉溪的殡葬事业改革起到应有的作用,而是被搁置起来。是《办法》缺乏可操作性么?不是,是玉溪人“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真的坚不可摧么?也不是。“关键是设施不配套,缺乏强有力的殡葬执法队伍。”玉溪市民政局某工作人员的话一语中的。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目前社会上流传着的“殡葬行业的高昂收费影响了玉溪遗体火化率的提高”的说法也有道理,但不是主要矛盾。与省内外其他地方比起来,玉溪殡葬行业的收费并不算太高。玉溪火化率低下的关键是玉溪缺乏足够的强制力量来对殡葬进行规范,而这种力量的最有力保障就是执法队伍。“计划生育都能执行下来,殡葬改革为什么就不能走出去,关键是重视不够。”该工作人员说。 事实上,《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确实对火化与管理、骨灰和遗体的处理及公墓管理、丧事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详尽界定和阐释,“建立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工作”的字样也被写入《办法》中,但是,这些条款和规定至今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殡葬执法成为一纸空文。 现实是,在目前的玉溪,仍然有许多按规定必须到殡仪馆火化的遗体并没有实施火化程序。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死后遗体都不能做到火化,《办法》规定的坝区、城镇居民选择把亲属遗体火化的难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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