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人语
玉溪市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1999年,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立10个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76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已延伸到了县区各乡镇,为全市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的人络绎不绝

李党鸿律师在告诉当事人诉讼所需的材料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杏 文/图)
1 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维权
2006年7月17日,驾驶员大龙驾驶车辆从峨山驶往易门,途中遇到横穿道路的小刘,因刹车不及时,导致车辆与小刘相撞。事后,小刘被送至医院抢救治疗,伤情诊断为右足毁损伤、左右手掌骨、鼻骨、脑外伤并颅内出血等多处骨折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伤情危及生命,医院为小刘施行了右小腿截肢手术。经鉴定小刘构成六级伤残。住院期间,大龙向小刘支付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事故由交警作出认定,小刘和大龙负同等责任,一个月后小刘出院,向交警队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调解,因大龙未到场调解未成。
小刘是楚雄市南华县偏僻农村村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属家中主要劳力,要赡养年迈的父母,抚养两岁的儿子。交通事故中右小腿被截肢,失去了劳动能力。一贫如洗的家庭因此欠下了巨额债务,赔偿问题又未得到解决,导致小刘与妻子关系紧张。回家后不久,小刘因身心疲惫不堪而做出了轻生的行为,幸得家人及时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而幸免于难。
2007年6月,小刘的家人来到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法律援助,帮其向大龙追索各项赔偿费用。经中心进行审核,依法给予刘某援助,并指派援助律师办理该案,援助律师受理该案后,对该案进行了详细的了解。经核实,大龙的车辆在玉溪某保险公司投保,在取得相关的证据之后,援助律师代理小刘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努力,双方在庭内外进行了多方和解,达成了和解协议。2008年1月25日,保险公司赔付小刘各项赔偿金共100000元。
小刘收到此赔偿款时,感激地对援助律师说:“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笔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没有这笔钱,我的日子真的是无法过了。”
法律援助是针对弱势群体“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而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1999年,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93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197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5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45件。仅2007年一年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13件,使472名残疾人、978名老年人、350名未成年人获得了法律援助。
2 多种援助形式,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
“我市的法律援助主要是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以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等援助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援助。”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王春利律师向记者介绍道。
李国富(化名)是峨山县双江镇一名年过六旬的老人,1997年承包了建桥护栏一项工程,合同约定先付款1.1万元,工程完工再付清余下的3.7万元。但工程完工李国富一直未拿到3.7万元的余款,后来原合同人犯罪坐牢,该工程余款久拖未结。“11年来,我一直在追讨这笔‘巨款’,市、县的信访局都去过好多次,他们最后让我到这儿来。”李国富说。他口中的“这儿”指的就是峨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的李党鸿律师告诉记者,李国富第一次到法律援助中心,当律师告诉他11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时,这位六旬老人伤心地哭了。“我们准备帮他向法院起诉,虽然诉讼时效已过,但老人11年来一直在追讨,我们要争取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党鸿律师说。
2007年国庆节期间,为玉溪市某公司职工家属个体户张某开车的王某(峨山小街村民),开车去加油站加油时,被外地车辆撞倒当场身亡,肇事司机逃逸,赔偿的责任就落在了雇主张某身上。经多次协商,王某家属和雇主张某在赔偿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为此王某家属一行七八人到张某的住所,扣押了张某的车子,要求张某即时赔偿,双方发生对峙,矛盾激化。峨山县小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请求帮助调处的电话申请后,立即电话劝解双方冷静,到小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调处。双方当事人到场后,工作人员了解了全部案情,就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说服。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雇主张某向王某家属支付20万元赔偿金。王某家属拿到赔偿款料理完王某丧事后,因分割该赔偿款问题再起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再次对王某家属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整个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李党鸿告诉记者,峨山县8个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代理的多是简单民事案件,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就移送到县法律援助中心。
“我们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工程都是经过层层承包的,我们属于最基层的工人,受了工伤,赔偿问题要怎么办?”一位自镇雄来峨山打工的农民工前来峨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李党鸿一边向他耐心讲解,一边给记者介绍:“法律咨询也是法律援助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记者在峨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小时时间里,已经有5个人前来咨询。“2007年我们解答了138人次的法律咨询。”峨山县小街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站长倪文伟告诉记者。
3 完善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
目前的法律援助体系中,最为完善的是残疾人法律援助。2006年,市残联在总结澄江试点经验后,在全市全面推行实施残疾人法律援助卡制度。残疾人到残联进行法律求助,情况核实后发给援助卡,凡持有残疾人法律援助卡的,无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法律服务所,还是法律援助中心,一律按要求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也不得在办理中收取任何费用。残疾人法律援助卡制度的实施,为玉溪残疾人建起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法律援助卡的发放,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的求助。自2006年实施以来,全市共接待残疾人来访、来信、来电咨询2000多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件,调解纠纷500余件,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2007年3月,玉溪市首个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新平县成立。新平县在总结近两年来推广残疾人法律援助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援助服务。
针对新平县目前17440多名残疾人中有的人因为生活困难而无钱打官司,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各种方式,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消除了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援助方面所面临的经济条件障碍、物质环境障碍、语言障碍以及信息障碍,使他们及时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需重视法律援助的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是个清贫的行业,它不以营利为目的,需要高素质、高文化的人才参与到其中来。法律援助律师与市场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发展。”王春利说。
李党鸿律师也说:“我们峨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专职的律师只有我一个,兼职的有两个,有时候出去办案子就只能关门。”相对于中心的人员不足,基层法律援助站就更是人多事杂,以小街镇为例,整个司法所两名工作者,既要承担司法所的其他工作,还要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这样会导致一些该援助的人无法得到援助。”
经费保障落实不了也是现阶段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据了解,县上每年法律援助的经费只有5千到2万不等。而乡镇政府又没专门拨款,“我们办案子经常都是步行,真正的走村串寨,最远一次走了25公里山路。交通工具是我们下乡取证最头疼的问题。”倪文伟说。
法律援助人员除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外,中心还可以指派下属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达到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法律援助。“但是补贴少,而且不太到位,指派难度大。”李党鸿说。
业内人士认为,法律援助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健全法律援助体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法律援助工作,尤其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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