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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司法所建设之二
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http://www.yuxinews.com 2008-4-15 22:08:00

策划人语

    人民调解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成为经济建设中缓解干群关系的“调节器”、化解热难点矛盾的“减压器”、民主管理的“推进器”、联防互动的“协调器”。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杏)

1  化解合同纠纷服务农村经济

    近年来,易门县绿汁镇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笋瓜种植,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投资者到绿汁收购笋瓜,笋瓜种植销售收入成为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2007年8月4日,易门县农副产品协会绿汁蔬菜协会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小新村村民罗聪签订了笋瓜种植收购合同,双方约定笋瓜按每公斤0.9元的价格收购。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因素,笋瓜销售价格一路走低,罗聪无法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收购,便擅自以每公斤0.75元的价格收购笋瓜。瓜农们知道后,认为罗聪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三十余名瓜农集聚在绿汁村委会和罗聪理论,双方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

    绿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纠纷报告后,当即组织人员前往绿汁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过4个多小时法、理、情的教育疏导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订了《种植收购变更条款协议》,约定2007年12月29日前笋瓜的收购价格为每公斤0.9元,自2007年12月29日起收购价定为每公斤0.75元,直至笋瓜摘收结束。至此,这起合同纠纷得以解决。

    在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中,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简化了程序,降低了成本,缓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人民调解还具有自身优势,无固定程序约束,形式多样,可以快速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无交费负担,当事人乐于找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可以法、理、情综合运用,调解纠纷以理服人,相对于法院的执行难,人民调解时双方达成的共识,履行比较容易。浦贝乡司法所所长邹连春介绍说,他去年3月曾调解过一个案件,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甲方向乙方给付工程款32万元,履行期为一年。本以为数目巨大,兑现可能困难,前几天履行期限到他们回访,没想到工程款已按时给付。

    还有这样一组数据,进一步体现了人民调解制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所起的作用:2007年全年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1380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200件,调解成功10864件,成功率达97%,防止民转刑30件85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5件1515人,防止群体上访30件306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性案件7件11人。

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

    周琴(化名)家的田和徐元(化名)家的是连在一起的,两家人因为田埂的问题在田间发生了争执,刚好被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碰见,劝说平息后,本约定到村上调解室调解,但周琴是个寡妇,敏感的个性让她觉得备感委屈,二十多分钟后,她约上娘家4个亲戚到田里找徐元家人,刚好徐家也有3个人在田间,于是双方就动起手来。当徐元手拿土块砸向周家人,眼看就出人命时,调解人员及时赶到并眼疾手快地把举着土块的徐元推倒在地,于是徐家矛头转向调解员,结果是调解员被打了两下。最后110巡警也到现场,不过纠纷的解决还是以调委会的调解为主,一起即将演变成刑事案件的纠纷就这样被化解了。

    这是发生在易门县龙泉镇梅营村的一起纠纷,调解主任高文贵告诉记者,这样的纠纷在农村是很普遍的,2003年4月,梅营村建立了调解室,作为基层村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调解的都是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

    梅营村于今年2月底建成易门县首个村级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走进调解室,“平等自愿,依法调解”的大标语在雪白的墙壁上尤为显眼,整齐的桌椅配上调解员、主持人、书记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牌子,50多平方米的调解庭俨然成了庄严的“小法庭”。

    2007年,梅营村发生各类纠纷29件,成功调解28件。大部分矛盾纠纷在调解会的调解下得到了及时化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民小组,一般纠纷不出村。确保了基层社会稳定,充分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目前,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已经建立健全了,以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易门龙泉镇人民调解会为例,全镇3个社区、9个村委会、167个村民小组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形成“大调解”格局。

    从全市范围来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76个乡镇、667个村、83个企事业单位和93个接边地区共建立调解组织921个,组建调解队伍12339人,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格局。

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委员会

    2004年11月,易门县在教育系统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各中心小学和中学成立了18个调解小组。易门县教育局局长郭绍赋介绍说:“现在的孩子,身上都背负着五六个长辈的希望,所以学校既是焦点又是热点,教育系统内部矛盾、家长与教育系统的矛盾、学生之间的矛盾,如学生打架、学校乱收费、教师高评低聘、教师坝区与山区交换教学、体罚学生等现象近年来比较突出,成立调委会有利于维护教育系统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

    “调委会自成立以来发挥着重要作用,有些矛盾在萌芽阶段就处理了。以前,教育系统每年都要有50多件上访案件,自调委会成立以后,几乎都在县上就化解了。2007年共调解25件矛盾,件件都调解清楚,无重复上访,成功率达100%。2006、2007年教师及教职工未发生过刑事案件,学生也未出现过违规违纪被抓现象。”教育局调委会调解主任普成富说道。

    2007年3月,由新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新平县经济委员会、新平总工会、新平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县域内百人以上民有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要求百人以上的民营企业都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解决企业内部职工之间,内部职工与外部单位及人员,企业与外单位人员之间的矛盾。在推行过程中,新平县把这项工作推行到国有和集体企业。目前已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有3个调委会设有规范化调解室,调解人员有72人。

    据了解,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自成立人民调委会来,共调解35件案件。其中2007年有27件,2008年第一季度有8件。维护了企业的稳定,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

    记者在走访了诸多调解主任后,得到的共识就是: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极度的耐心和毅力,要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梅营村调解主任高文贵告诉记者,尤其在村级的调解岗位,没有上下班时间,经常还会有半夜一两点打电话或上门来找调解的。有时还得冒着危险来调解,自己就曾有好几次差点受伤,有一次晚上十点多去调解被一喝醉酒的调解对象拿出菜刀来威胁。

    但调解员的报酬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所做工作不成比例。以新平县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为例,调解人员报酬为:全县25名调解主任每月只有60元收入,85名主任因身兼两职有120元报酬,还有10名由于身兼数职有180元至300元报酬,其他调解委员多为义务性工作。

    针对调解人员报酬偏低这一问题,新平县出台了调解案件补贴措施。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主要事实清楚、调解成功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的民间矛盾纠纷案件每件给予20元补贴,激发了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2007年共有800多件调解案件得到补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且呈上升发展趋势,一些矛盾纠纷往往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有些矛盾纠纷还往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纠纷类型已从过去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转变。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征地、企业改制、企业的劳资及债权债务、劳动用工等新型矛盾日益突出。这些矛盾纠纷处理的恰当与否,会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这就为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调解人员素质偏低。以易门县1151名调解人员为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70%,调解矛盾纠纷主要凭个人威望和经验办。有的村调解主任文化水平低,制作调解协议文书比较困难,有些纠纷在田间地头就调解了,无任何文字记录。

    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成为了必然趋势,易门县龙泉镇坚持每月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使其全面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镇调解会加大对村、社区调解会的指导工作。聘请民庭法官讲解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调解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使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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