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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拇指经济”的无奈

http://www.yuxinews.com 2008-5-6 20:33:00

    垃圾短信谁之过

    4月28日早上9:45,陆先生收到一条“+8615010146340”发送来的短信,内容是:“爸妈我的东西和钱都被偷了请速打900元到农行6228481131323866014郑燕珊的卡上急用!这是我朋友的卡,我的手机已经欠费了。”“看看现在的垃圾诈骗短信真是离谱。我女儿才两岁哪有那个本事发短信给我。我从不随便留我的电话,怎么还会收到这种短信,真怀疑我的号码是不是运营商提供的。”陆先生说。

    “运营商针对个人信息安全有严格管理规定,绝对不会泄露你的个人资料。”龙马路沟通100服务厅高级营销经理李秋艳告诉记者。

    据了解,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总经理郑杰在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中解释进行信息保护立法的必要性时称,由于目前我国垃圾信息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在逐年上升,欺诈性垃圾短信还诱发了通信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纠纷,在应对垃圾信息上,网络过滤技术措施是有限的,所以有必要立法予以专门规定。

    该议案还提出,在防治垃圾信息上,要明确解决垃圾信息的范围,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商防范垃圾信息的义务,政府责任,对垃圾信息发送者的法律责任追究等等。在垃圾信息的范围方面,有关法律定义要能够解决目前已经出现的垃圾信息,并在一定程度上预见可能出现的新型垃圾信息;在防范义务方面,要对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商课以严格的防范义务,强制其采取有关技术措施;在政府义务方面,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源头的打击力度;在法律责任方面,要抓住垃圾信息主要服务于经济目的这个关键,运用惩罚性的经济手段使得垃圾信息发布者经济成本高昂,从经济动机上遏止其继续作案。

    “作为运营商的我们其实也面对很多的困难。”杨经理解释说,“SP商我们还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等措施来监控,然而对于点对点信息,运营商就没有法律依据进行监控。点对点的垃圾信息是公民之间、用户之间发送的。如果要进行内容和数量监控,就要把内容拆开来看,但公民有通信自由,并受法律保护。很多群发信息是公司针对最终用户的营销行为。”

    深度观察

    针对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加大垃圾短信治理力度一事,虽然移动、联通都公布了垃圾短信举报电话,但大多数用户却对此并不积极。在不久前腾讯科技8万用户调查关于垃圾短信你怎么处理当中,数据显示只有5.89%的用户选择将其转发给移动或联通进行投诉;而选择“直接删掉”的用户比例则高达91.43%。由此也可以看出一个问题,大家对于垃圾短信的重视程度还比较低。为了使手机用户远离垃圾短信的侵扰,我们要一起来监督,让我们携手共同保护我们的消费环境。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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