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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赵华)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人事局不久前表示,对于京籍未就业的大学生,人事部门将逐个推荐就业,并鼓励本地用人单位积极接收本地区生源毕业生,确保北京籍大学生不用为找不到工作担忧。
人事局的出发点自然是好的,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嘛,当然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可是仅仅将要“确保”的大学生限定为“北京籍”大学生,这就太不应该了,明显地有悖社会公平正义。
大学生包分配的制度已经随着社会进程的加快而一去不复返,在这个竞争的时代,大学生要想找到好是工作,就应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增强自己适应社会工作需要的能力,通过各种招录和招聘形式,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竞争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行政部门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确保竞争过程中的公平正义,真正把优秀者选拔出来,这才是正道。像北京市人事局这样的做法,不考虑就业学生的优劣与否,一刀子将所有的莘莘学子按照地域砍成了两个截然不同待遇的等次。只要是北京籍学生,就确保有工作,只因为不是北京籍,就不管了,这是什么逻辑?难道在崇尚社会公平正义的当今,拥有一个籍贯,就能比其他人要高出一等吗?众多的非京籍大学生十载寒窗,即将就业之前,还要遭受到“地域歧视”,这实在是对广大非京籍大学生的极端不公平。
除了对广大大学生的不公平外,这项政策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作为用人单位,自然希望自己所聘用的人员是最优秀的,能力出众,可以胜任工作,为本单位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在这项政策之下,北京的众多用人单位被剥夺了在公平公正基础上选拔优秀人才的选择权,只能戴着镣铐跳舞,在指定的人员中进行有限的选择。这就导致很多优秀的非京籍大学生无法进入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也得不到全国范围内的优秀人才。这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根据整体大于部分的原理,京籍大学生中的优秀人才,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比全国大学生中的优秀人才多吧?
同时,这项政策还将京籍大学生中的优秀人才置于了尴尬的境地。看一个人优秀与否,必须将之置于平等公正的统一竞争之下方可得到体现,一名优秀的京籍大学生,根本不需要这样的“确保”和照顾,他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果在这样的“确保”下得到了工作岗位,恐怕他也不是滋味,在别人认为他是因政策照顾而得到工作岗位的异样目光中,他感受的恐怕只能是屈辱。
到此,这项政策的受益人是谁就呼之欲出了,因为只有京籍大学生中的非优秀者,害怕竞争不过其他地区优秀人才的部分京籍大学生才是这项政策的关注主体。在鼓励竞争,呼唤"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当今,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丢弃公平正义,用行政手段来“确保”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这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前进步伐中,明显是一种倒退。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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