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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溪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玉溪市第五次(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奖范围
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凡属我市人员在国内外报刊(含内部刊物)公开发表和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由我市作者同市外作者合作研究的成果,本市作者是主编(包括副主编)或主笔的,可以申报参加评奖,但只向我市作者授奖。每位申报者,以一项为限;联名成果,以两项为限(包括个人申报的一项成果在内),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数额不限。
二、申报程序
申报自2008年2月20日起至2008年3月20日止,符合上述条件申报参加评奖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评奖办公室领取或复印《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由所在单位或有关社科学会提出推荐意见,连同成果一起向市评奖办公室申报。各社科学会创办的报刊杂志也可直接向评奖办公室推荐参评成果。申报参评成果时,须报成果一式4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三、奖项设置
“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奖项设置分为著作类和论文类,拟奖励65项(著作类15项、论文类50项),由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奖,由玉溪市人民政府授奖。
玉溪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地址:玉溪市聂耳路31号市委院内一号楼三楼
电话:2022593 邮政编码:653100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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