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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欧阳秀子)近日,峨山县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与八家企业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签定了《峨山县企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企业工伤人员治疗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为保证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职工受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得到及时的救治,规范工伤医疗行为,加强工伤医疗管理,针对2006年度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该县实际,对上年度《峨山县企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服务中心与峨山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中医院、小街镇卫生院、甸中镇卫生院、富良棚乡卫生院、化念镇卫生院、塔甸煤矿医院、玉溪明仁医院签定了2007年至2008年《峨山县企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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