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陈文 李琼英)华宁县认真做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通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制度健全、操作规范和符合华宁县情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截止今年第三季度,全县累计救助678户678人,累计支出救助资金21.5万元。
华宁县部分城市特困人群、低保对象患病后因无力负担医疗费用,不能得到及时治疗或因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目前,华宁县城市低保对象2194户3145人中,只有极少部分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小病酿成大病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此,华宁县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对城市特困居民实施医疗救助。
自2005年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以来,华宁县充分认识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把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为城市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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