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肖振宇 汤小珊)红塔区将于2007年8月起至2009年底对全区98万亩林地,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确权发证,改革的范围是集体商品林。包括集体商品林木林地及宜林荒山荒地。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明确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林木处置权、保障业主收益权。目前,区、乡、村林改机构已成立,分赴各乡镇(街道)的工作队员已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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