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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双江镇调处林权纠纷

http://www.yuxinews.com 2008-5-4 21:01:00

    玉溪新闻网讯(毕小玲)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双江镇找准影响林改进程的林权纠纷这一难点,采取“彻底解决不回避”的积极态度,迎难而上,严格按照林权纠纷调处程序,遵循“下管一级、下调一级”和“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大纠纷调处力度,扫除林改障碍。

    抓组织,调处队伍得到加强。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林业、司法、国土、民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攻坚组和以村组为单位的林权纠纷调处小组,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处机制,各级都有领导负责、有人员落实抓调处。同时,将镇政府小会议室作为林改、林权纠纷调处的专用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深入调查了解,认真开展林地纠纷摸底排查,随时掌握林权纠纷情况。召开林权纠纷相关农户会议,集体研究解决,认真讲解林改政策,广泛听取林农的意见,共同探讨解决林权纠纷的办法。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林权纠纷情况明、底子清,为有效化解矛盾准备了基础资料。同时,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分类研究调解纠纷,按照林权纠纷的类别研究和制定调处方法,确保调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做到合理调处。

    在调处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本着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调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及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作用,对出现的林权纠纷以协商为主要渠道进行调处。做到了“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镇”。

    对因行政界线、林权界线转图笔误引发的林权争议,组织争议双方到实地踏界,并由技术员在图纸上校对纠正;行政界线、林权界线清楚,属指界不明引起的林权纠纷,组织争议双方到实地重新指界,并组织争议双方在林区就地协商化解争议。

    妥善处理林业“三定”中四至界线不明确的问题,认真对待和处理集体林地使用权、林地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流转的历史遗留问题,以“三定”时的各种资料为依据,通过搜集林权依据、查阅林权档案、走访知情人、实地踏界、组织协商、双方签字认可等程序,重事实、重依据,依法依规进行调处。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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