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唐文霖)妥善安置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是事关国企改革成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大事。近年来,我市在两轮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维护职工权益,探索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新模式,确保了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老有所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自2001年全面启动国有企业改革以来,我市将238名离休人员全部纳入市、县区党委老干局统一管理,养老、医疗等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确保了党和国家对离体人员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妥善安置好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市、县区分别成立了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构建以退管中心直接管理为主,在自愿原则下委托企业管理为辅的管理新模式。为确保退管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同级财政按每年每人核拨了150元活动经费。到去年底,全市26434名退休人员基本实现了社会化管理。
在保障改制企业内退人员生活方面,我市自去年起,根据省劳动保障部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按市直、红塔区每人每月170元,其他县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增加了改制企业内退人员生活费。为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在完成全市8468名改制企业退休的提前退休人员五年医疗保险缴纳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凡移交到各级退管中心管理的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应缴的医疗保险由同级财政承担,预留在新企业的,由企业承担。为进一步解决好新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问题,我市在完成两轮国企改革按政策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基础上,对207名退休人员死亡,新增的211名遗属由同级财政负责发放其生活困难补助费。而目前我市正积极争取妥善处理享受特殊工种未能提前退休的问题。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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