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省长曹建方和玉溪市委书记孔祥庚等省、市领导为兴和村镇银行剪彩。

兴和村镇银行挂牌开业
玉溪新闻网讯 6月27日,玉溪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在红塔区研和镇举行开业庆典,副省长曹建方、玉溪市委书记孔祥庚、云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肖晓鹏、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云南银监局局长李保上等省、市、区相关领导及玉溪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研和镇部分居民近300人出席了庆典,见证了我省首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兴和村镇银行的诞生。
副省长曹建方和玉溪市委书记孔祥庚为兴和村镇银行揭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兴荣宣布兴和村镇银行开业。
云南银监局局长李保上和玉溪市工商局局长焦平分别向兴和村镇银行董事长旃绍平颁发了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玉溪市委常委、红塔区区委书记黄宪庭向村镇银行行长李玉红授印。
庆典仪式上,云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肖晓鹏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去年底,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将调整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云南省随即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玉溪、文山开展首批村镇银行试点,并给予村镇银行优惠的政策扶持。他说,兴和村镇银行是云南省第一家村镇银行,它的成立标志着调整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在云南开花结果,标志着一种崭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在云南省的诞生,也标志着云南省在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随着试点工作在云南省的进一步扩大,必将对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希望村镇银行带好头、起好步,坚持服务地方、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发挥机制灵活、服务高效、办事快捷的优势,开拓创新,强化管理,加快发展,成为云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的表率,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表示,在云南省试点设立村镇银行,对于缓解部分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缺位,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要求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和督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面向农村、服务“三农”为目的,扎扎实实开展业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巡视员彭志强表示,组建村镇银行是银行业在新形势下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银行业及各类资本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政策选择,符合商业银行机构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有利于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和金融服务不充分的问题。他要求玉溪银监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宽进入,严监管”的监管思路,对村镇银行进行持续监管,把村镇银行真正办成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社区性银行。兴和村镇银行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要建立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条件和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信贷管理制度,实行审慎规范的风险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提高管理水平,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要大力开发创新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区域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努力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满意度,积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兴和村镇银行董事长旃绍平表示,兴和村镇银行开业后,将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融通农村资金,承担支持“三农”的责任,积极开发创新符合当地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各类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大力支持农村种养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村消费信贷。同时为促进农村金融公平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按照“科学发展、审慎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把兴和村镇银行办成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运营安全、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兴和村镇银行由玉溪市商业银行牵头,联合2户非银行企业法人和14户自然人组建,是云南省首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全省首家开业的村镇银行。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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