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0万元资金培训贫困少数民族村组干部、免除人口较少民族新农合个人承担资金、人口较少民族高中生享受“三免一补”。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向文)8月5日,市长高劲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问题。
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包括除国家、省确定的人口较少民族以外的苗族、拉祜族、蒙古族、彝族山苏和仆拉支系、哈尼族布孔支系,共有28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4367人;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包括少数民族人口占30%且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700元的53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15682人,主要分布在峨山、新平、元江、华宁、易门、澄江、通海7个县的40个乡镇。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扶持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抓好扶贫工作,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多种原因,这些地区仍然面临诸多困难:贫困问题突出、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自我发展能力差。2007年,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404元,贫困人口达55093人,人均产粮317公斤,有3个小组不通电,36个小组不通公路,97个小组不通电话,172个小组不能接收电视,292个小组没有安全饮用水,文盲半文盲人数占总人口的21.62%,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现象突出。
会议认为,解决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困难群众的脱贫与发展,是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繁荣,构建和谐玉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意义重大。对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采取特殊扶持措施,分类指导,促进和谐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改善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在巩固现已布置实施的13项扶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会议决定,对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些特殊扶持政策主要是:市政府每年安排50万元培训经费用于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的培训,每年举办两期,每期培训200人,持续抓5年,培养和造就一支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层干部队伍;从明年开始,免除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284个村民小组农民参加新农合个人所需承担的资金;通过“村村通、户户看”等工程的实施,使我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村民小组能够收看到电视;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284个村民小组的在校高中生实施“三免一补”政策。
会议还研究了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事项等内容。
常务副市长谢兴荣,副市长王跃、李洪云、陈志芬、明正彬、李富昌,市长助理刘国宇、何俊,市政府秘书长孙会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志华、市政协副主席钱开祯应邀参加会议;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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