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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日本战犯的庭长李良

2007-12-16 13:11:00

    李良(1901—1963)号次升,玉溪市华宁县城人,著名法学家,曾任北京地方法院推事,兼任朝阳大学、光华大学法学教授。1946年7月—1948年7月,被推举担任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少将庭长,共审判华东地区的100多名日本战犯……

    1946年7月,上海军事法庭开庭审判在中国犯下侵略战争罪行的100多名日本罪犯。

    这一天,饱受日军蹂躏的上海人像过节一样,一大早,法庭内外就挤满了人,纷纷前来观看这些战争罪犯们,一个个怎样在伟大的中国人民面前低下头来,接受审判。

    这是正义对邪恶的审判。

    这是深受战争灾难的人民对制造战争的狂人的审判。

    这是胜利者对战败者的审判。

    从日本侵略者的铁蹄开始踏上中国的土地,到“7.7”抗日战争爆发的那一天起,中国人民就盼望这一天的到来,整整盼望了8年!现在,终于把这些战争罪犯押上了法庭。

    法庭,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诉讼案件,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设置刑事法庭、民事法庭。此外,一般还设置专门法庭,如经济法庭、军事法庭,以及根据需要设立的其它法庭。

    这里是为审判日本战争罪犯专门设置的军事法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

    一位身着戎装、佩带少将军衔的中国人,迈着军人的阔步走进了法庭。他是一位典型的中国人,身材不算高大魁梧,却透出一种威严,一种儒雅,一种胜利者的自豪。旁观席上的不少人都认识他,不等审判长宣布,他们就主动起立,向他表示敬意。

    他就是李良。云南玉溪市华宁县人。1920年先后就学于北京朝阳大学法律系和司法储才馆。1929年2月~1931年7月,任北平地方法院推事,兼任朝阳大学、中国大学、民国大学法学教师。1931年8月任上海第二特区法院推事,兼任上海法政学院法学教授。1940年11月,法院被日伪解散后,在上海法政学院、上海法商学院、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光华大学担任法学教授。这一段时间,在日寇统治下,教书薪俸低微,李良度日十分艰难,长子生病因无钱医治而夭折,妻子忧愤以致精神失常……日伪当局得知后,乘人之危,想趁机拢络收买他,要他出任上海高等法院院长。李良对来人说:“士可杀不可辱,我饿死也不当汉奸!”他的凛然正气激怒了日伪当局,他们眼看利诱不成,就改为威逼,1942年5月,日本宪兵将他逮捕拘禁。李良宁死不屈,以绝食表示抗议……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于9月出任上海高等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并继续担任法政学院等高校的法学教授。

    1946年7月,李良被推举担任国防部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少将庭长。

    当李良迈着军人的阔步走上庭长席时,熟悉他的经历的人们不等审判长宣布开庭,就主动站立起来表示欢迎。他往那里一站,在认识他的日本罪犯眼中,就像是一座巍然屹立的喜玛拉雅山,就像是一柄悬在他们头上的达利克摩斯之剑,一个个感到脊梁发凉,惊出了一身冷汗。

    审判开始。

    受审的日本战犯中,此时,大多数人的角色转换还远远没有完成。一方面,他们不得不接受天皇“无条件投降”的命令;另一方面,却还在紧紧抱着“武士道精神”不放,面对中国人民的审判,就像粪坑里的石头那样又硬又臭。其中有的家伙不自量力,班门弄斧,居然引用一知半解的法律常识,恬不知耻地大谈什么狗屁“王道乐土”、“大东亚共荣圈”等等,甚至还请来了所谓的著名律师,引用“国际公法”,为日本的侵略罪行辩护。

    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位站在他们面前的军事法庭庭长,20多岁就在北京、上海多家名牌大学担任法学教授,他引用“国际公法”、“中国法律”、“日本法律”以及世界各国的法律,倒背如流。李良从“9.18”、“7.7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讲到日本军队在上海的种种罪行,铁证如山,引用法律准确,驳斥得罪犯和他们的律师哑口无言。罪犯们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他们所犯下的罪行法理难容,天理难容。甘愿接受法律的审判,接受正义的审判,接受中国人民的审判。

    从1946年7月—1947年7月,上海军事法庭在李良主持下,共审讯了100多名华东地区的日本战犯,并根据各个战犯的罪行,依法判处了徒刑。

    李良在法庭上出色的表现,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大灭了战争罪犯们的威风,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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