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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矣崇文 攸春艳)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9岁)因筹集吸毒资金而实施零星贩卖毒品海洛因,涉嫌贩卖毒品犯罪被新平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吸食毒品海洛于2004年被玉溪市红塔区公安局强制戒毒,2005年解除强制戒毒后,他不思悔改又染上毒品。今年4月以来,李某某为筹集自己的吸毒资金,先后多次从昆明等地购买海洛因添加医用葡萄糖粉后,以每包40元或50元不等的价格零星出售给其他吸毒人员。
新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得知情况后,通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获取大量证据的情况下,于5月12日将涉嫌贩卖毒品的李某某抓获。经新平县公安局对李某某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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