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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陈有富摄影报道)李某某等四人选择盗窃原本就是一条错路,在盗窃电瓶驱车回家途中,由于走错了路,被新平县公安局扬武派出所堵卡民警和协警员人赃俱获。
23岁的李某某、19岁的张某某、20岁的张某和21岁的黎某均系云南省晋宁县人,四人于8月27日相约开着李某某家的微型面包车到元江县盗窃电瓶。当夜在元江行窃时,因狗叫怕人发现未得逞,从玉元高速路驱车来到新平县扬武镇后,在扬武镇街上先后拆盗5辆车的电瓶,共盗得7只电瓶并准备拉回晋宁。
由于身上的钱不够付过路费,他们在玉元高速路新平出口处下了高速路,打算从新平沿老公路回晋宁,没想到下高速路后走错了路,一直开到新平县城郊的收费站,向收费员打听后才知道走错了路,于是又开车往回走。28日凌晨2时许,当车行驶到新平大开门时,被扬武派出所在大开门堵卡的民警和协警员查获,当场从车上缴获了从扬武街上盗来的7只电瓶。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新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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