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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马赛荣)近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远赴浙江省德清县,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少康。
今年1月6日、11日晚,玉溪市明珠路、太极路连续发生两起盗窃居民住宅案件,7户住户被盗。经清点,被盗现金800元、手机4部、数码相机1部及西服1件,合计7300元。案件发生后,红塔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开展工作,查明两起案件均系犯罪嫌疑人李少康所为,并将其上网追逃。
3月19日,刑侦大队获悉犯罪嫌疑人李少康为躲避法律制裁,已逃往浙江省德清县藏匿,当即赶往德清县进行抓捕。3月25日,在德清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李少康抓获。
得知抓捕自己的是远道而来的红塔公安分局民警,李少康没做任何抵抗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李少康向民警道出了自己的疑问:自己盗窃现金仅800元,所盗4部手机、1部数码相机销赃后所得也不足千元,为何警方不远千里非要将其缉拿归案?
民警的答案其实很简单:法律是尊严而不可触犯的,只要触犯了法律,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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