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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杨伍孝摄影报道)5月3日,江川县公安局迅速破获两起盗窃手机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手机26部及手机卡、内存卡、MP3等物。
5月3日上午,江川县公安局大街派出所接到县城一手机店店主报案,该店的700多元人民币、25部手机、7张手机卡、6张内存卡、1个车载MP3以及充电器等物品在夜间被人盗走。大街派出所民警和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处警民警兵分三路,一组民警留下勘查现场,另外两组民警立即对出租房和旅社进行清查。
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民警在县城天祥宾馆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580元人民币、26部手机、7张手机卡、6张内存卡、1个车载MP3以及充电器、香烟等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和罗某均是江川县江城镇人,两人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好吃懒做,没钱用时就去偷。5月2日下午,汪某和罗某从江城镇来到县城,汪某邀约罗某去偷手机,罗某当即答应。两人便在县城天祥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然后在县城星云路上踩点选好目标。第二天凌晨1时许,两人窜至星云路中段一手机专卖店,撬开卷帘门一角,钻入店内盗窃了700多元人民币、25部手机、7张手机卡、6张内存卡、1个车载MP3以及充电器等物品后,回到旅社休息。5月3日9时许,罗某和汪某起床后,来到某手机店下载歌曲,汪某趁手机店老板不注意,把手伸到柜台内,将该柜台内的1部手机盗走,价值500余元。汪某和罗某还交代,两人来到县城找旅社开房间时,在一停车场发现一辆帕萨特轿车内有一个提包,两人趁人不备把车门撬开,将车上的提包盗走,包内装有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物。两人拿银行卡到取款机前没取到钱后,把提包和包内的物品丢弃在路边垃圾桶内。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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