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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朱平)近日,新平县公安局侦破的刘玉兰、王玉珍持有假币一案,犯罪嫌疑人刘玉兰对犯罪事实百般抵赖、心存侥幸,在完全否认事实的前提下,因公安机关取证确凿充分,经提请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执行逮捕。
7月15日,新平县戛洒金茂大酒店一职工发现有两名女子在酒店花园内闲逛,上前询问时,二人借口找人便离开酒店。后来,该职工在花园树丛中发现一包用塑料袋包裹的可疑物,打开一看是一大捆假人民币,于是向戛洒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戛洒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对假币藏匿地点进行勘查。经过认真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返回取假币,于是组织民警暗中进行蹲守。
7月16日21时43分,两名犯罪嫌疑人果然悄悄潜回,就在她们来到藏假币的树丛取假币时,守候一天的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两人当场抓获,缴获假人民币29000余元(面值分别为100元、50元、20元)。
经查,7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玉珍、刘玉兰在昆明购买假人民币后,当日携带假币到新平县戛洒镇入住东盛酒店。二人为防止住宿过程中被查获,便将假币带到金茂大酒店花园树丛中藏匿,殊不知在藏匿假币过程中被警惕性很高的酒店职工发现。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玉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犯罪嫌疑人刘玉兰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费尽心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开脱和狡辩,意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铁证面前,即便是“零口供”,犯罪嫌疑人刘玉兰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新平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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