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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郭丽琼)近日,澄江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东方(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传销组织,破获非法经营案件1起,抓获传销骨干人员1人。
7月25日,澄江县凤麓镇的沈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从2005年至今,陈某某以东方(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近期又到澄江县搞传销活动,澄江及昆明等地参与该公司传销的受害者涉及70余人,被骗金额达50余万元,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7月26日,经侦大队民警闻警而动,在澄江县城及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40岁、湖北省人)抓获归案,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实际,经侦大队民警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开展侦破工作。面对讲课长达四年之久、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的传销骨干陈某某,专案组民警多次与其交锋,陈某某拒不交代。经专案组民警缜密侦查,收集大量证据证实: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陈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东方(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裁的名义,以推销东方(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保健品为幌子,采取以每小单330元、每大单3300元的价格,以一次交3300元可以参加每月公司分红80至90元,领取小麦胚芽油胶囊、维丁胶钙片、海狗丸等保健品10瓶,发展的下线成员越多提成越丰厚为诱饵,先后四次窜至澄江县通过其认识的澄江人蒋某某非法组织发展王某等20余名澄江本地人及昆明50余人参加传销活动。仅仅2个月时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发展澄江县20余名传销人员交纳入门费20余万元,发展昆明传销人员交纳入门费30余万元。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和下岗工人,致使大部分受害人员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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