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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鲁庆辉)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对一名酒后到派出所内扰乱秩序、严重影响单位办公秩序的男子进行了行政拘留7日之处罚。
8月7日15时许,贵州籍男子梁某某饮酒之后,独自一人窜至秀山派出所值班室、户证室,无故谩骂,严重扰乱了秀山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致使户证室办公中断。派出所值班领导在得知情况后,对醉酒的梁某某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最后梁某某自行离开了派出所,中断二十余分钟的办公秩序得到了恢复。然而,时隔一小时后,醉酒的梁某某又再次窜进秀山派出所值班室、户证室,变本加厉,大声谩骂,同时还将他手中的物品用力砸在户证室的办公桌上,正在户证室办事的群众受到突如其来的惊吓后被迫离开。值班领导、民警马上赶到户证室对梁某某进行劝说、制止,但是,喝得醉醺醺的梁某某行为失控,又将矛头转向正在好言相劝的民警,凶狠地抓住一名民警衣领,同时用力扯下民警佩戴在胸前的上岗证。民警为防止梁某某的行为再次失控,当机立断,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将梁某某控制住,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将梁某某约束至酒醒。
派出所组织民警全面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酒醒后的梁某某对自己无理取闹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最终,梁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换来了7日的行政拘留。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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