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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7月10日电(记者梁书斌)白天潜入办公楼,次日凌晨实施盗窃,靠这种方法,两个“机关大盗”先后在哈尔滨市疯狂作案12起,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日前将犯罪嫌疑人杨云峰、刘维国抓获。
今年5月,在哈尔滨市黄河路某局办公楼内发生一起盗窃案件,被盗现金2万余元以及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接警后,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责成刑侦一大队全面展开调查。
警方发现,2007年年初以来,哈尔滨市先后发生多起入室盗窃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案件,犯罪分子多选择在下班前潜入办公楼,于次日凌晨实施盗窃,盗窃物品多为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现金,影响恶劣。
2007年7月6日,民警郝树春在侦查中发现,刑满释放人员刘维国没有工作,伙同一男子租房暂住,昼伏夜出,近期经常向他人炫耀手中有许多笔记本电脑及数码相机,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日,警方在南岗区一小区附近将带着笔记本电脑正要外出销赃的七台河市来哈尔滨的犯罪嫌疑人刘维国抓获。
刘维国供认,此电脑为其伙同杨云峰在香坊区衡山路某公司办公室内盗得。民警随后在香坊区幸福路电机厂家属楼将犯罪嫌疑人杨云峰抓获。当日,警方在南岗区信恒现代城刘维国租住的房屋内缴获笔记本电脑三台、数码照相机三台以及大量高档手表、服装、香烟、洋酒、珍贵邮票等物品。
杨云峰、刘维国供认,二人是狱友,自2006年年底刑满释放以来,在南岗区信恒现代城共同租房居住。他们白天到大型企、事业单位踩点,下午由杨云峰潜入办公楼,刘维国在外面放风,于次日凌晨实施盗窃,先后作案12起。
警方提醒企事业单位,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办公楼的安全管理和对值班人员的培训,对来办事人员做好询问和登记工作,最好在下班后对办公楼进行清查,防止违法犯罪人员混入其中。
来源:新华社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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