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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7月15日报道 2007年底轰动一时的浦东浦三路加油站爆炸事故一案,于今天下午正式开庭审理,东方网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全程网络视频直播,这是上海首次对刑事案件进行网络直播。
2007年11月24日7时50分,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909号一处正在施工的中石油公司窗体底端加油站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包括2名现场施工的工人和2名附近居民,同时3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800余万元。爆炸的直接原因是维修工人操作不当,导致储气罐中存在爆炸性混合气体,在这样危险的环境下,再进行电焊动火作业,电焊火花引发化学爆炸。
2008年5月29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相关责任人胡建军、胡国芝、田长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检察院认为,发生该次爆炸的直接原因是相关人员未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导致液化石油气储罐达到爆炸极限而爆炸。三被告人在经营管理、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庭审焦点集中在被告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是否具备执行缓刑的条件。最终,法庭一审判决三被告罪名成立,胡建军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胡国芝被判有期徒刑4年,田长武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整个庭审过程中,网友不仅可以全程观看庭审实况视频,还可以通过留言表达自己观点。署名“安安”的网友表示:“东方网网络直播庭审的形式很好,可以帮助我们普法。”也有许多网友希望以后多一些类似的直播,使得司法程序更加透明。
来源:东方网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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