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首页>新闻中心>法制>国内法>正文

南航特大腐败案一审 主犯陈利明被判死缓

http://www.yuxinews.com 2008-8-22 15:40:00

    羊城晚报8月22日报道 根据法院公告,今天,广州中院对震惊全国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总公司(下称南航集团)委托理财巨额亏空案的四被告进行一审宣判。

    据指控,南航集团财务部原部长陈利明涉嫌受贿5366万余元,贪污1234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12亿元;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则涉嫌挪用公款3亿元;汉唐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及广州总部原负责人韩晓军则涉嫌行贿1642.6万元,涉案金额之巨国内罕见。

    广州中院经过审理,今早依法判处陈利明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并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彭安发判处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汉唐证券判处单位行贿罪,处50万元罚金;韩晓军被判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三人当庭表示上诉。

    据悉,2005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在对南航集团进行审计时发现,南航集团将数亿元委托理财资金留在汉唐证券,而汉唐证券当时却因经营管理混乱,出现巨额亏损并大量挪用客户保证金而被勒令关闭。随后,南航集团财务部部长陈利明被要求协助调查,南航集团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彭安发被中纪委“带走”。同年7月,陈利明、彭安发、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三人随后被批准逮捕。此案稍后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连带成为被告的还有作为单位的汉唐证券公司。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1年8月,陈利明、彭安发与南航集团原总经理颜某某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鉴于上述业务有违国家相关的金融证券法规的规定,陈、彭、颜商定此事只控制在三人范围内知悉,并且决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理财所需贷款及签约、与证券公司洽谈理财条件、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等具体事宜,均由颜某某授权陈利明全权办理,彭安发则负责监管。

    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以南航的名义在汉唐证券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另案处理)“委托理财”,金额高达43.552亿元。在进行这项业务的过程中,陈利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汉唐证券、世纪证券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南航集团委托理财应收取的固定收益款,据为己有;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彭安发挪用银行信用贷款供个人和朋友使用。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统计,陈利明共计受贿5366万余元,贪污公款1234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12亿元;彭安发挪用公款3亿元;被告单位汉唐证券和韩晓军单位 行贿共计1642.6万元。本案涉案金额之巨,全国罕见。2006年10月16日,本案在广州中院正式开庭审理。 (作者:鲁钇山 实习生林清容)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编辑:黎娟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foot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