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国内社会新闻>正文

辛亥革命博物馆20临时工被逼变身“志愿者”

http://www.yuxinews.com 2007-12-6 8:59:00

一名辛亥革命博物馆的零时工拿着博物馆提供的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长江商报12月6日报道   工作了三年,最近要求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原因是单位不愿承担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临时员工的劳动保险费用。昨日,辛亥革命博物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本报反映,此事涉及该馆2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

    被要求签志愿者服务协议

    昨日,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三年前他来到辛亥革命博物馆上班,负责保卫值班。“去年的月薪为460元,今年调整到580元,都是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的。”

    他说,虽然在馆里上班,但是馆里一直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最近,馆里突然拿出一份志愿者服务协议书让我签,并且限定期限为12月28日。”

    这位工作人员称,根据新劳动法,他们虽然是临时工,但是也应该签劳动合同,享有社保,而志愿者却没有社保。

    据他介绍,目前辛亥革命博物馆有2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均被要求签志愿者服务协议。

    记者看到,在这位工作人员提供的《辛亥革命博物馆志愿者服务协议书》上,甲方提供乙方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每月生活补贴360元、交通补贴60元、劳保卫生补贴160元,但协议上并没有关于乙方社保等方面的约定。

    馆方称负担不起

    “与他们签志愿者服务协议是因为负担不起聘用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 辛亥革命博物馆办公室一位陈姓负责人说,博物馆经费来源于国家拨款,一直以来经费不足。现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临时性工作人员也要签合同,买劳动保险。“我们负担不起。”陈姓负责人说。

    他说,博物馆决定借鉴外地经验,以志愿者服务的形式留住这些临时工作人员。如若不然,博物馆只能将他们清退。

    协议无法抹煞事实劳动关系

    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说,做为志愿者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的,但是志愿者服务协议书能否视为劳动合同,则不太清楚。

    湖北省劳动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志愿者服务协议是不是劳动合同,目前还无法确定。如果不想当志愿者,可以拒签志愿者服务协议。但是之前博物馆和临时工作人员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抹煞不了的。他表示,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嘉称,由于志愿者提供的是无偿劳动,无论与被服务者还是志愿者服务机构,都无法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因此,签了志愿者服务协议后,将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方雨 刘鹏程)

来源:长江商报

编辑:黎娟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foot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