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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公司规定新员工三年内不准恋爱

http://www.yuxinews.com 2007-5-29 21:22:00

    广州日报5月29日报道 昨天记者接到市民报料,中山一家公司规定,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三年内不准谈恋爱,违反的员工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将其辞退。

违规者将被调整岗位

    报料人小卢告诉记者,他刚大学毕业,在中山市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但后来听说,公司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所有新员工参加工作后三年内,都不准谈恋爱。 “我们公司和员工签合同,都会口头传达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新员工在工作后三年内原则上不允许谈恋爱,更加不允许结婚,违反者公司将调整他的工作岗位或者劝退。”

    “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我们单位一些工龄不到三年的同事谈恋爱,都是瞒着单位偷偷进行的。”小卢说。

谈恋爱影响单位业绩?

    记者随后采访到该家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据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并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只是对新员工的小建议,这样的建议是为了员工的个人成长。

    “我们公司规模不大,只有10多个人,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尤其是财务和电脑技术等岗位,一个人缺席都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全盘工作。”“员工谈恋爱结婚后,紧接着要生小孩,这些都可能影响到个人工作,间接影响单位的业绩。”

其他单位也有类似规定

    记者随后了解到,小卢所遭遇的情况还不是个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的小徐告诉记者,他们公司虽然允许员工谈恋爱,但是禁止同事之间谈恋爱。

    “我们公司的负责人认为,如果在同一单位的两个人谈恋爱,成功了的话可能影响到其他同事;不成功则不仅会对恋爱双方造成影响,而且最主要的,可能影响到公司的业绩。”

    “因为公司有这样的规定,所以我们单位的同事之间都不敢谈恋爱,而且也尽量避免过分说笑,以免被公司负责人怀疑是在谈恋爱。”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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