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何记恒)记者日前从玉溪市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获悉,2007年度交通规费已经开征,不按期包缴的车主、车户不得享受包缴优惠,还需交滞纳金。 据玉溪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副处长张志锟介绍,玉溪市辖区内的大小客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包缴2007年度交通规费的时间是从2006年12月18至2007年1月31日止。二轮摩托、三轮摩托包缴2007年度交通规费的时间是从2007年2月12日至4月30日止。广大车主、车户应自觉到车籍所在地的征稽所办理包缴,若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不得享受包缴优惠,除按全费额缴费外,每超期一天加收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据了解,2007年度交通规费征收继续以征好交通规费为中心,全面提升交通规费征管质量,规范交通规费征管秩序,优化交通规费征管环境,加强交通规费征管法制和制度建设,维护国家交通规费征收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完整性,并提高车主、车户依法缴费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欠规费行为,确保交通规费应征尽收。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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