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的泪水,父亲的无奈

母亲和姨妈为李丽穿衣服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何记恒 文/图) 在一起事故中,19岁的少女李丽不幸失去了双臂,由于肇事司机一时无力对她进行赔偿,使她连装假肢的费用也出不起,只能靠双亲照料过日子。 李丽家住红塔区春和镇春和村委会3组,父母都在家务农,虽然事隔半年多,但李丽及家人一提起让她失去双臂的车祸,仍泪流满面。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了解到了这起车祸的经过:2006年4月19日晚,醉酒后的微型车驾驶员黄天寿驾车沿玉江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玉江大道与东风游乐场便道交叉口处向东左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的一辆超载大货车相撞,大货车失控继续向其右前方行驶过程中,与前方同向行驶于玉江大道从南到北最右侧机动车道内的李丽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大货车向右侧翻,并压到李丽及其所骑自行车上,造成李丽受重伤。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为黄天寿。 “车祸是怎么发生的我都不知道,当我醒来后,就觉得一阵巨痛,两支手都没了……”李丽哭得说不出话来。李丽的父亲李国林说,女儿当时刚从峨山职中毕业回来,正忙着外出找工作,没想到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女儿失去了双臂,往后的日子怎么过? 李国林告诉记者,车祸发生后,黄天寿及大货车司机田树明分别给了12800元和25000元医疗费后,就再也没有支付过其它费用了。2006年12月13日,经红塔区人民法院判决,扣除已付的费用外,黄天寿、田树明还要分别向李丽赔偿213316.64元和31529.16元。 面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李家人认为,田树明的赔偿金额较少,短期内应可以全部赔偿,但黄天寿是否有能力赔偿21万多元呢?李国林说,几经交涉,黄天寿至今仍未对女儿进行赔偿。现在女儿的伤势基本康复,但为了方便生活起居,必须装假肢,可目前一支电动假肢的售价起码也要3万多元,这笔费用家里怎么也拿不出了。 记者随后在市第一造纸厂找到了黄天寿,他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异议,但他目前无力一次性赔偿21万多元,只能每月赔偿李家一定的费用,直到还完为止。 李国林说,女儿现在的日常起居都要家人服侍,但父母还要为生计奔忙,她急需装假肢学着照顾自己,如今拿着一纸法院判决结果却得不到赔偿,他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困境。
编辑:矣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