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徐瑞伟)昨日召开的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透露,去年以来,我市群众就自行车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仅为469起。有关部门分析:车主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差,乱停乱放,丢失、被盗后又不报案,变相加剧了自行车盗窃犯罪活动猖獗。 近年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加大了打击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被盗违法犯罪力度,查获并返还了一大批被盗自行车,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据统计,去年我市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被盗自行车仅469起。通过审查,公安机关立盗窃案件347起、破262起;立抢劫案件21起、破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7名,查获、收缴自行车154辆,并全部发还失主。 通过统计分析自行车被盗案件,公安部门认为,公安机关自2002年起不再将自行车纳入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物业管理设施、措施不到位,城市建设不规范等,是造成自行车被盗的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车主自防意识和法律意识差,乱停乱放,丢失、被盗后又不报案,变相加剧了自行车盗窃犯罪活动猖獗。特别是随着盗窃自行车案件团伙作案突出、跨区域勾结,违法犯罪手段专业化、智能化等,致使公安机关虽然多年开展专项打击,但仍无法彻底根除这一“毒瘤”。 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立自行车防盗抢长效机制,全国、省及我市将此次打击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平安工程”来落实。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在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积极举报各种盗抢自行车违法行为和窝、销赃行为,拒绝购买盗抢自行车,切断盗、销、购所有源头,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安全、和谐家园的良好氛围。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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