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首页>新闻中心>玉溪新闻>社会新闻>正文

校旁卖烟花爆竹 违法经营藏危险

http://www.yuxinews.com 2007-4-7 0:39:00

  如此巨大的爆竹,容易对中小学生造成很大的伤害。

    玉溪新闻网讯 (记者 申进明 程春利摄影报道)4月6日,红塔区安监局、工商局、教育局、红塔公安分局多家单位联合对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周边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整治,查处非法经营户3家,收缴烟花爆竹6箱。

    当日上午9点,执法组来到文化路,对一小、四中周边的商户进行检查,查处一家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对其所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对经营户进行说服教育,并与学校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希望学校对周围的商户进行监督,同时,在聂耳小学、瓦窑小学等学校周围,共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户2家。

    区安监局安监二科科长李旭说:“根据有关规定,在中心城区是不允许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的,这些商户都属于违法经营,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属于‘三无’产品。这些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检验的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学校周边销售给中小学生,容易造成中小学生乱买乱放,导致危险发生。通过这次联合执法,我们发现,大部分经营户还是能遵守相关规定,对于个别违法商户,我们先以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的商户,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也希望各中小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对学校周围的商户进行监督举报。”

编辑:沈建龙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foot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