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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何记恒 李志能摄影报道)10月9日凌晨1点左右,一辆小轿车从中心城区开往北城方向,当行至接近北城的太极路六标段时,被一个大坑“崴了脚”而进退不得。
10月9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当记者来到事故现场时,这辆红色的小轿车还陷在坑中,一名施工人员正在旁边浇灌混凝土。在现场,记者没有看到轿车司机。
据正在施工的史先生介绍,由于施工,近段时间该路段暂时由两车道变为单车道,前几天是将从中心城区通往北城方向的右车道临时封闭,到10月8日下午,临时改为左车道通车,他们已在整条路段的两头设了施工标志,但没想到这辆车还是开到了已经封闭了的路段中。由于双方在赔偿方面没有达成协议,所以现在轿车还停放在大坑中。
“事故发生后,我们答应给他200元的补偿,但不是赔偿,车主不同意。事先我们已经在路的两头设了施工标识,而且他的车开到这里还逆向行驶。我们是从施工方便考虑,不然200元我们不出。”史先生说。
记者电话联系到车主杨先生。杨先生说,当时他开车行至该处时,附近没有设置醒目标识,所以才会将车开到大坑中,他认为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责任,所以希望双方共同承担损失,同时希望施工方能在施工区域外设置醒目标志,不要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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