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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玉溪市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自2008年4月,在全市开展了玉溪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委员会把关,群众投票,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玉溪市道德模范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玉溪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确认,现将拟获得玉溪市首届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及有关事项作如下公示:
1、拟获得玉溪市首届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蒋兴建、刘丽珍;提名奖:任洪冰、张丽琼
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杨忠和、陈峰;提名奖:段其海、张春萍
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普云凤、李定翠;提名奖:矣长城、李玉婼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刀文光、马骞;提名奖:吕林、秦定国
敬业奉献道德模范:马灿敏、潘泉;提名奖:段其昌、李跃林。
2、玉溪市广大群众若对有关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13日0:00至10月17日24:00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玉溪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留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办公室将为其保密)。
3、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玉溪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
地址:红塔区聂耳路31号 玉溪市文明办 邮编:653100 举报电话:2023471 电子信箱:yuxiwmb@163.com。
5、所反映的问题重大、查有实据、有悖道德模范形象的,我办将提请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取消其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足影响其成为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将在公示结束后进行表彰奖励。
玉溪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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