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马宇陶 通讯员 邱永兵摄影报道)近日,华宁县通红甸乡山羊母村委会刘顺华一家获得了保险公司支付的5000元火灾理赔款,这是华宁县农村房屋投保工作开展以来的首起赔款。
5月31日,刘顺华家发生火灾,火灾给刘顺华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房屋和财物烧毁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8000元。当天,由民政、消防、公安和保险公司组成的调查组及时受理。经过核定火灾财产损失,认定火灾原因后,近日,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了刘顺华5000元火灾理赔款。
据介绍,今年初,由华宁县政府牵头,县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保险公司召开了农村房屋统保工作协商会,一致通过了《华宁县农村房屋火灾保险方案》,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华宁县农村住房保险协议书》。由政府统一全额出资,每户保费4元,赔偿金额5000元,对该县48723户农村住房实行了火灾保险。此次刘顺华获得赔偿,是华宁县农村房屋投保工作开展以来的首起赔款。
领到赔款后,刘顺华说:“我很感谢政府和有关部门,家里遭了灾,我以为什么都完了,没想到现在还领到了赔偿款,这笔钱可以让我新建房屋,过上正常的生活了。”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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