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
(1)申诉时要及时。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及时申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问题尤其重要。
(2)申诉要实事求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还是向行政部门申诉,都应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说明问题,不放大,也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3)申诉要合理合法。申诉理由要正当,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此,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在申诉时不要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申诉材料要完备。申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即申诉书),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申诉书)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以及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编、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等;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申诉服务质量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姓名(或营业证号)。申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票等,最好保留原件,向申诉部门提交复印件。
(5)申诉证据要确凿。如有关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生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等。只有充分提供有关证据,才能获得赔偿。
(6)申诉书要书写清楚,文字工整,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要求合理。(通讯员 夏云龙)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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