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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名就业特别困难者获补贴

http://www.yuxinews.com 2008-8-18 23:42:00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白雯雯)据红塔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介绍,2008年上半年,该局共为红塔区籍的1501名就业特别困难对象办理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手续,应支付补贴金约176.5万元已在近期发放。

    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发[2006]58号)文件规定,就业特别困难对象以灵活就业方式从事低收入工作,并向当地劳动就业机构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对其进行社会保险(养老、医疗)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特别困难对象,即具有红塔区户口并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四类人员: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4050”人员、具有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的困难单亲家庭和夫妻双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方式是指,工作形式不稳定、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不确定、工作收入不稳定。

    “这四类人员是失业人员里最困难的,为让他们交得起社会保险费,养儿防老,病有所医,从2006年开始,红塔区就对这四类人员进行社会保险补助。”红塔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6年度,红塔区共为1815名就业特别困难对象办理了社会保险补贴手续,支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253.6万元。2007年度,红塔区共为1818名就业特别困难对象办理了社会保险补贴手续,支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368.5万元。2008年度,根据前两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开展情况,红塔区分上半年度、下半年度两次对就业特别困难对象进行补助。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143.4元/月,医疗保险补贴95.6元/月。

    目前,2008年上半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红塔区有1501名就业特别困难对象获得约176.5万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其中,“4050”人员710人,补贴约87.7万元;夫妻双失业人员571人,补贴约66.2万元;困难单亲家庭79人,补贴约8.96万元;领取城镇低保人员141人,补贴约13.67万元。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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